索引号
640425003/2019-00073
文号
彭教体发〔2019〕118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9〕118号

各初级中学:

为全面做好我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如期高效完成各项测评工作,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星明

成  员:梁  林  杨田仓  韩文涛  王兴旺  李世权  

各初级中学校长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督查巡视组

组  长:韩星明

成  员:梁  林  杨田仓  韩文涛  王兴旺  李世权

(三)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1、考务办公室:杨  涛  王廷库  杨  英  

2、信息技术试题组:

组  长:王廷库

成 员:乔 春  马正武  祁占海

3、后勤组

组  长:余德刚

成  员:高 远  郭彩萍  贾廷莹

(四)考点组织机构

信息技术测评点1:彭阳二中

主  考:马江驰

副主考:黄金春

考务办公室主任:王福社

技术员:火晓艳  杨晓春  海小兰

考生引导:李德平  张志军  

监 考:曹凡琴  王海杰  卜金红    

施霖霞  任振斌  韩朝阳

信息技术测试点2:彭阳四中

考点主考:王志科

副 主 考:李晓明

考务办公室主任:韩多杰

技 术 员:刘晓峰  海怀梅  马军明  

考生引导:杨  乾  王丽琴

监   考:梁利军  袁治国  杨  荣  

海明月  高  星  晁  恒

运动与健康测试点:县体育场

主  考:杨效宗

副主考:刘正才  席彩霞  

第一组:身高体重组:虎  腾  马廷贵  张宏萍

第二组:立定跳远组:郭文甫  郑鹏春  郑  兴

第三组:坐位体前屈组:赵素梅  韩玉珠  杨建军

第四组:长跑组(男子1000m/女子800m): 

组  长:席彩霞

成  员:杏亚娟  虎保慧  张存玉  张建敏  贾应军

周建华  张宏萍

跑道监督:王  华  韩姝珩

第五组:成绩统计

成  员:王云龙  郑治明  梁晶晶  杨艳宁

医  务:姬文荣  袁金琴  虎垚霞

场地组织:韩文明  马  强  乔永乾

二、综合素质评价项目分值及评价方式

(一)评价项目及分值

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110分,包含五大项,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项目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项目3分;“学习能力”项目总分45分,包含“信息技术”小项15分、“英语口语”小项15分(其中“朗读短文”5分、“回答问题与话题简述”1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小项15分;“表现与特长”项目5分;“运动与健康”项目50分。

(二)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项目、“廉洁与修身教育”项目、“学习能力”项目中“英语口语”小项、“理化生实验操作”小项、“表现与特长”项目属学校考核项目;“运动与健康”项目及“学习能力”项目中“信息技术”小项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测试。

三、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安排

(一)学校考核项目

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中学校项目考核,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注重学生受教育过程中的表现,严格考核,于6月13日前完成。要按照考生报名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填写《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1),并于6月13日前上报县教体局考试中心(电子版和校长签名确认、学校盖章的纸质版)。

(二)信息技术项目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5月21日-5月23日。信息技术试题组应在5月20日前用1天时间完成系统安装、试题导入、联机处理和部分学生试测工作。

2、测试地点:县二中、县四中两个测试点。

3、测试日期及场次安排:详见《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项目测试日期及场次安排》(附件4)。

4、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采用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统一提供的试题库和测试软件,在规定的电脑操作系统和工作软件环境下进行的计算机随机抽题和自动评卷的网络无纸化测试,答题时间为60分钟,测试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测试有关要求进行,详见《2019年全区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考核说明》(附件5)。

5、考生参加“信息技术”和“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必须凭准考证入场,各初级中学提前到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信息技术测试前30分钟组织好考生,测试前15分钟组织考生准时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三)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2019年5月21日—5月24日县体育场。

由于农村初中学校考生的体育测试与信息技术测试在同一日进行,因此农村中学体育测试全部安排在上午进行,县城初中先测评彭阳二中,后测评彭阳四中,具体参与测评时段由测评组依照具体情况和学校业务人员联系调度,直至全部完成。各校带队教师应事先与考点负责人联系测试相关事宜。

联系人:杨效宗13995347717    王廷库13469547166

2、测评内容

每位学生共参加4个项目的测试,共计50分。其中:身高标准体重5分;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15分;坐位体前屈(15分);立定跳远(15分)。

3、评分标准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进行评分。

4、成绩记载

考核测试组将“运动与健康”项目原始测试成绩填入《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登记表》(见附件2),每个项目测试完后测试项目登分人必须签名,测试成绩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须测试组长签字确认。“运动与健康”项目成绩最终记入考生的升学总分。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19年凡参加并完成长跑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测试但未达到项目及格标准,其成绩以及格成绩9分计。

5、免考和缓考

对于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严格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07〕68号)要求执行。

(1)缓考。因伤、病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运动与健康”测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缓考。缓考考生最迟于6月2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体育场进行测试,逾期不补。缓考考生因伤、因病或特殊原因未能在6月20日参加“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附件3),由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签名、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按该项目满分(50分)的50%计入中考总分。无故不参加“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的考生成绩以0分计。

(2)免考。因残、因病丧失运动能力,经本人申请,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签名、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由测试组现场确认,确实符合免试条件的,“运动与健康”项目成绩按满分5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免考考生的有关材料必须存入档案,供录取学校参考。若弄虚作假,则取消考生“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资格,县教体局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于缓考及免考考生名单,各学校必须在学校和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全面评价,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依据之一,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打破了单一的纸笔考试和单纯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的办法录取学生的片面性,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也有利于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诊断和激励作用。各初级中学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的测评考核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各工作组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团结、协作、高效的工作作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测评工作。

(三)各中学校长亲自负责、指派专人带队,做好学生参加本次“信息技术”、“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的组织工作。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和考生凭工作证、准考证入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各学校领队要提前领取考生准考证,于信息技术测试前发放到考生手中。

要切实做好考生在测试全过程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与县交通部门联系,包乘安全的客运车辆,决不允许搭乘非营运车辆,确保考生顺利参加测试,测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及时返校。

附件:

1、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2、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试登记表;

3、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运测试申请表;

4、彭阳县2019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技术项目测试日期及场次安排;

5、2019年全区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考核说明;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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