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悦龙山人行道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彭住建发〔2021〕197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107-640425-16-01-834148),根据2021年7月15日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通过的《彭阳县2021年第四批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清单》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悦龙山人行道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施彭阳县悦龙山人行道维修工程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城悦龙新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并更换悦龙山行政中心四周人行道全部石材铺装7870㎡(70%使用原有石材砖,30%更换破损石材砖);拆除并更换悦龙山行政中心四周破损路缘石580m;维修倾斜灯杆21个;维修检查井,更换井盖、井圈24套;安装路灯53盏、路灯配电箱1组、2进4出10KVA高压分接箱3组;敷设YJV22-4×25电缆3210m;更换灯头、中国结50个。
四、建设期限
2021年7月至11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34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38万元,其他费用5.06万元,预备费45.67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安排。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悦龙山人行道维修工程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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