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03045
文号
彭教体发〔2018〕13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教体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8〕13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为了正确评价教体系统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及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地核实和评价,进一步激励和鞭策广大教职工提升素质,尽职尽责,扎实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考核内容 把握考核依据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特岗教师、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

  (二)考核依据。依据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彭人社发〔2018〕2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方法、标准、程序。

  (三)考核等次确定。

  1、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聘期考核期限从现职称任职时间起至2017年;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优秀等次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不包括特岗教师、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的15%以内。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优秀等次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取整。被国家部委或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的、当年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其优秀等次比例人数可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8%以内。凡是按18%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数者,需先向县人社局申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经同意后执行(申报内容为:获奖情况说明,并附获奖文件和奖牌照片等相关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分两个等次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应根据岗位聘期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重点考核完成岗位聘期工作目标情况。具体考核等次为:

  (1)合格档次条件: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完成岗位聘期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岗位聘期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

  (2)不合格档次条件:未完成岗位聘期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岗位聘期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2、特岗教师优秀等次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特岗教师总数的15%以内(此考核作为三年服务期满转正入编的重要依据);

  3、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优秀等次应控制在本单位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0%以内。

  4、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当年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2017年转正的2014年特岗教师和新录用的免费师范生只填写评语,不定等次。

  二、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有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内容进行考核。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不得随意调整和删减。严格掌握各考核等次标准,严肃考核纪律,杜绝迁就照顾、徇私舞弊、褒劣贬优等现象的发生。要坚决纠正和防止形式主义、平均主义和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完善考核制度,保证考核质量。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健全考核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整体效应,推动各项工作有新进展。

  三、加强平时考核,注重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加强平时考核的同时,要认真汇总平时考核中每个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学、廉方面的记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并将平时考核资料归档备案。

  四、强化考核结果,发挥考核作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注意克服在“评优”中的平均主义、平衡照顾的不良现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由单位内部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要采取个别谈话、调整岗位以及待岗学习等方式,使这部分人员受到教育,促使其改正缺点,提高素质,努力工作。

  五、有关要求

  年度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做到公平、公正,现将2017年考核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由教体局任命的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及幼儿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校长统一由教体局考核(人数不计入本单位考核总数)。

  2、各学校(园)会计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考核(人数不计入本单位考核总数)。

  3、2016-2017学年度城乡交流教师、“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城区高中选派的支教人员在原交流单位考核,原交流单位考核盖章;本学年度城乡交流教师、“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城区高中选派的支教人员在原单位考核,原单位考核盖章。以上人员均由考核单位统计上报各类信息(表后备注栏加注说明)。

  4、特岗教师、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称职、优秀。分别填写《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考核登记表》,并进行汇总上报。

  5、各中小学(幼儿园)考核工作要求于2018年1月31日前全部结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将考核材料报送教体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附件:

  1、填表类型说明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4、特岗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5、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6、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7、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以下档次情况说明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备案表

  11、特岗教师考核花名册

  12、县聘乡用幼儿园教师考核花名册

  13、离退休人员登记备案表

  14、各中小学报审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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