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1-00351
文号
彭审批发〔2021〕16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2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1〕161号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交通发〔202155号)文件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105-640425-18-05-753447),根据彭阳县2021年建设项目责任清单、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进一步改善当地交通运输条件,方便群众出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切实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实施彭阳县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境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修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全长2.648km,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1.494km,和沟支线长1.154km。主线起点位于河沟村大湾组,与刘塬至城阳公路K2+850处平面交叉,终点与刘塬至城阳公路相交,路线大体呈北南走向;和沟支线起点位于河沟村和沟组,与刘塬至城阳公路K3+800处平面交叉,终点与刘塬至孟塬水泥路相交,路线K0+000-K0+650段呈西东走向,K0+650-K1+154段转呈北南走向。配套新建边沟479m、拦水带与急流槽179m、过户板60m、线外涵12m、桥涵438.5m、平面交叉4处、错车道7处;加高检查井2个;安装路面防滑钢筋1.004t、交通安全标志牌30块、示警桩107根、平交道口标柱16根、里程碑2块;移动电杆及通信杆2根;拆除建筑物40、水井1等。

该公路项目为四级公路(Ⅱ类),路基宽4.5m,路面宽3.5m(部分路段路基宽5.5m,路面宽4.5m),路面两侧路肩各宽0.5m,采用18cm厚普通水泥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基层路面,总厚度为38cm。设计速度15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建设期限

20216月至20226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285.14万元,其中:工程费237.5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88万元,其他费31.18万元,预备费13.85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彭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草和公路至草庙和沟大湾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5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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