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彭阳县城小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的报告》(彭住建发〔2021〕26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县审批局以彭审批发〔2020〕20号文件批复实施(项目代码:2020-640425-77-01-000173),因部分小区地下管线较多,原建设方案中设计混凝土管道不便施工且影响安全,为更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经原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补充,建设单位复核,现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调整变更如下:
一、建设内容调整变更
将原批复中对彭阳县城康乐嘉苑小区、南苑小区、栖宁苑小区、惠民小区、金宇花苑小区、闽宁小区北区、民乐苑西区、彭阳县法院东侧排水、栖凤花苑12-13号楼共9个小区排水管道分流改造中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变更为双壁波纹管、PVC管,取消原批复中彭阳县林园小区、彭阳县红阳家属院、栖翠苑北区、宁馨花苑幼儿园共4个小区的建设内容。
二、概算调整
项目工程费用减少99.63万元,由258.79万元减至159.16万元,总投资由296.99万元调整为197.36万元,仅对工程费做出调整。
此复。
附件:彭阳县城小区雨污分流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调整变更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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