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22823
文号
彭教体发〔2018〕12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5-1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教体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8〕124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局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彭阳县教体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教体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增强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彭阳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彭处非发〔2018〕7号)精神,经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师生、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原则。全面调动宣传工具,抓住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师生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

二、工作目标

针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新特点、新趋势,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

三、宣传时间

2018年5月10日—6月6日。

四、宣传内容

(一)金融知识。各学校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面向广大师生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教育和提高师生识别能力。

(二)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知》(法〔2004〕24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教育师生远离非法集资。

(三)典型案例。宣传近年来全国及自治区内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师生有效识别非法集资。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师生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五、宣传方式

(一)抓住宣传重点各学校要悬挂宣传条幅(每校至少一条),张贴宣传海报,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学校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宣传覆盖所有师生)。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学生群体加强宣传,特别是要针对即将升入高等院校的学生,注重宣传预防校园贷等知识。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使宣传真正“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三)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工作。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四)开展网络宣传。在校园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宣传,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同时,及时采取封堵、删除等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在校园网络上传播。

()举办专题讲座。各学校要举办师生大会,通过普及金融知识、解读法律法规、分析典型案例、受害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活动。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指导,全力推进本学校宣传月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县教体系统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正确引导,维护稳定。要充分使用好各类宣传资源,正确把握宣传口径,保证宣传客观公正。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和已有工作平台,贴近一线、贴近师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将法律政策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机结合,增强宣传材料的通俗性和生动性,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

(四)注重形式,贴近师生要按照“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探索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善于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多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产品,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充分运用网络、短信等宣传媒介,积极借助QQ、微信等各种新型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活动。

(五)健全机制,总结提高各学校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注重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提升宣传月活动的效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六)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学校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并于2018午6月8日前将工作情况(宣传月工作总结、相关工作通知、简报、网页打印件及音视频资料等可证明工作痕迹、结果等资料)总结后报送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审计股。

联系人:王 宁   0954-7012506

附 件:1.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内容索引;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3.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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