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1-00069
文号
彭教体发〔2019〕3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2-2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排

彭教体发〔2019〕37号

2019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1654321”工作机制,坚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宗旨,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为重点,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上述要求,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坚持把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按照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分工负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按照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及区、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措施,形成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二、统一供餐机制,抓好供餐管理

全县统一实行学校食堂供餐,严格落实5.6元/天供餐标准,坚持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县城寄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坚持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顿午餐。结合学生饮食习惯原料市场供应情况及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午餐食谱制定要求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的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卫生安全。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种主食、两种菜肴、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从让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营养”、“吃得均衡”转变,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使学生营养健康水平逐渐提高。针对小规模学校的供餐,乡镇中心学校在制定供餐食谱时区别对待,既要保证学生吃得好、也要保证学生吃的营养。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提高思想认识,抓好食品安全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全面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周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梳理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措施,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证各环节安全可控。要维护好、利用好食堂监控设备,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生及家长监督。要严格按照《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原料采购验收原料储存、食品加工、食品留样等环节的管理措施,禁止招标供应商之外私自采购或超范围采购原料,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每学期开餐前,应组织对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是否有效,如有过期或因法人变更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定期组织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彻底打扫,保持食堂安全卫生、干净整洁。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坚持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贯彻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向学生提供腐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尽量缩短分餐时间,保证学生吃到热菜热饭。要按照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的要求,切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早餐和午餐的食品留样工作,对100人以下的学校,每校每天增加2枚鸡蛋,专门用于留样;对20人及以下的学校,每校每天增加1名供餐人数,所增加饭菜量专门用于午餐食品留样。

四、落实管理制度,抓好资金安全

学校公开招标确定的原料供应商签订原料配送协议,并根据就餐人数提前核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料用量,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一批原料提前配送到学校。正常供餐期间,学校要根据就餐人数、原料储存等因素确定原料配送时间、数量,不得因原料的配送影响学校食堂供餐。建立健全原料管理内控制度,并统一使用印制配发的各类台账、单据等,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管理。原料入库时,学校必须指定专人(原则上不少于2人)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换货,不得让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原料进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种类和价格必须以公开招标确定的种类和价格为准,学校和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品原料品种和价格。学校必须统一使用全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算系统“原料管理软件”,切实保证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运行、原料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人数行动态管理,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等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食品原料库存盘点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原料盘点工作,并要填写食品原料盘点表,切实做到食品原料日清月结,确保食品原料“物、据、账、表相符

五、加强监测评估,抓好营养教育

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积极开展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学校,要大力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膳食营养摄入、营养状况、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学生成绩变化等,综合评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同时,各学校要积极发挥营养师的作用,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六、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日常管理

各学校要结合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学生人数、供餐食谱、原料价格、补助经费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监督举报电话,设置电子信箱和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促使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认真听取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在供餐食谱、饭菜价格、质量、份量、食品安全及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实施“阳光校餐”试点工作的42所学校,学生在校供餐期间,必须按照“阳光校餐”的报送要求每天按时上传各种供餐信息,无故不得影响全县全区的整体工作。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宁夏营养改善计划业务平台》的日常使用和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村小、教学点等规模较小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上线代操作保证《平台》正常运行,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目录》,建立健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力争做到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装订整齐、查找方便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要求,建立严密、快捷、实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组织进行应急演练。要培训和提高学生、教师、应急组织者对事故情况的识别、判断、处置和掌控能力,通过恰当方式和途径教育学生和家长掌握食品安全常识,了解事故处理程序和办法,正确对待事故,提高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的事态控制、信息通报、人员救治、事故查处、舆论应对等应急处置能力。

七、强化工作保障抓好人员管理

县教体局学生营养办要加强对全县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各学校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集体授课和以会代等形式,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要严格按照《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的招聘标准,核定从业人员数,对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从业人员,新学期开学时重新招聘更换不允许超额聘用从业人员,如有超额聘用从业人员,其工资由学校自行解决。从业人员具体招聘标准:学生人数在270人及以下的学校,其中:50人及以下招聘1名; 50人以上100人及以下的招聘2名;在100人以上150人及以下的招聘3名; 150人以上的学校,原则上在招聘3名的基础上,每增加60名学生,增加1名食堂从业人员(计算方法:实有学生人数减去150、除以60,所得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学生人数在270人以上的学校,在招聘5名的基础上,每增加100名学生,增加1名食堂从业人员(计算方法:实有学生人数减去270、除以100,所得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坚持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每日晨检制度,不允许无证证件过期带病从业人员上岗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着力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后勤保障工作。

八、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政策落实

县教体局学生营养办要建立营养改善计划监督检查办法,深入实施学校检查指导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各学校要加强营养改善计划自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将各项食品安全规定落到实处,将各工作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九、营造舆论氛围,抓好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改进工作。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使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食谱制定要求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2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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