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彭阳县“名师(校园长)工作室”实施方案》(彭教体发〔2018〕156号)《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彭教体发〔2019〕74号)和县教体局教育人才领导小组工作计划,现就上报市级两个名师工作室(六盘名师工作室和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各一个)、县教育人才八个“名师(校园长)工作室”成员的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1.名师(校园长)工作室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为全县中小学45岁及以下正式在编中青年教师(校园长)、教研员,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根据所设工作室的学科特点,综合考虑培养对象的工作经历、所学专业等,采取层层选拔、逐级上报的方式,县教体组织人员进行评审选定。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彭教体发〔2018〕156号文件“相关人员选拔条件”等有关要求上报人选。
2.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名师(校园长)工作室成员人选的选拔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要充分考虑上报人选在“互联网+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创新素养教育、智慧教学、学校(园)管理、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素养,高标准、严要求的选出上报人选,做到宁缺毋滥。
3.县教体局将择优从各学校、幼儿园上报人选中遴选名师工作室成员,各学校、幼儿园上报人选一经确定,相关单位要给选定的工作室成员在外出研修学习、工作任务安排等方面提供便利,做好协调工作。
4.请各学校、幼儿园通知相关教师根据个人专长和有关条件参照附件1工作室研修方向、成员人数填报。每校(园)选择上报(除各工作室主持人和名校长工作室)之外的名师工作室成员各一人,最多两人不重复(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本校(园)教职工总数10%以上的可多报1-2两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上报资料:申请书(正反面打印,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签字盖章(此件与原件一致),请各学校(园)务于8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景浩哲 电话:7012527,18169199385。
附件:1.彭阳县教体系统人才工作项目工作室组建规划表;
2.彭阳县教体系统人才工作“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推荐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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