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0-00090
文号
彭教体发〔2020〕9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2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执行校园一键式报警出警维护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彭教体发〔2020〕91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固原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在全市部分重点单位和特殊行业推广使用视频联网监控一键式报警系统的通知》(固公通[2016]52号)精神,2016年11月24日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安装了69所校园一键式报警设备,中标单位为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4月13日质保及服务期满后,因学校无支付出警巡逻设备维护服务依据,未支付出警巡逻维护服务,致使部分学校报警设备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18]7号)、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宁公治通[2019]14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19日就一键式报警出警巡逻设备维护服务标准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企业及时限

一键式报警出警巡逻设备维护企业为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服务电话:0954-2076110 。

二、付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中标结果,四路一键式报警出警巡逻设备维护服务费每年人民币壹仟柒佰玖拾元整(小写1790.00);八路一键式报警出警巡逻设备维护服务费每年人民币叁仟伍佰玖拾元整(小写3590.00)。此费用包含设备运营维护费及出警巡逻费,由装有一键报警设备的学校(幼儿园)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每年第一季度支付全年费用的60%,第四季度支付40%。

三、工作要求

安装一键报警设备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服务企业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费用支付方式、巡逻检修职责等,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乡镇中心学校所辖学校、幼儿园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签订。

各学校应当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设备安全和运营管理,并与服务企业密切配合,及时维护维修,保障报警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

附:合同样本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4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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