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7-44218
文号
彭二中发[2017]4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第二中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8-19
有效性
有效

彭阳二中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彭二中发[2017]47号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县初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我校服务片区所有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彭阳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制定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长:马江驰 

  副组长:梁宗科 马剑 王禄 李德平 李忠文 李海 

    员:李晓明 王福社 刘治刚 张志军 虎向林 马正武 陈建明 虎岐 

  工作职责:负责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 

  2、招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1)固定居住适龄儿童证件审核小组 

    长:马 剑 

  副组长:刘治刚   

    员:陈建明  韩秀琳 吴国柱 王文乾  火晓艳 

    络:马正武 

  工作职责:负责有房产证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查登记。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证件审核小组 

    长:王禄 

  副组长:王福社 

    员:王斌  杨静仁  王国钧  雷建成  魏玉洲 

  工作职责:负责租房居住适龄儿童资格审查登记。 

  3、宣传咨询调查组 

    长:李忠文 

  副组长:李晓明 

    员:薛建斌 虎岐 林萍 杨宁 郑周 王小文   

  工作职责:负责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的宣传、咨询及需要入户调查适龄儿童居住情况的入户调查取证工作。 

  4、治安保卫组 

    长:李德平 

  副组长:张志军 

    员:杨志刚  公安干警  门卫工作人员 

  5、后勤保障组 

    长:李忠文 

  副组长:虎向林 

    员:后勤工作人员 

  二、招生入学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2.坚持同城不择校、不借读原则; 

  3.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招生工作公告制、招生过程监督制、招生结果公示制。 

  二、招生对象 

  服务片区内2017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片区范围及招生人数限额 

  片区范围:以光明路为界,北至悦龙山,南到栖凤花园小区(含)以西片区,小岔乡、罗洼乡、孟塬乡,新集乡沟口村、赵沟村、太寺村、白草洼村,王洼镇石岔村、花芦村、山庄村、陡沟村、孙阳村、邓岔村,白阳镇周沟村、双磨村、姬山村; 

  招生人数:县城片区+农村片区+学校上学年休学学生数=1000 

学校 

七年级计划招生 

优先保证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含本学年休复学生)学位 

二中 

县城 

片区 

农村片区(315 

小岔 

罗洼 

孟塬 

新集乡 

王洼镇 

白阳镇 

沟口 

赵沟 

太寺 

白草洼 

石岔 

花芦 

山庄 

陡沟 

孙阳 

邓岔 

周沟 

双磨 

姬山 

班数 

人数 

685 

21 

69 

87 

57 

49 

0 

31 

1 

20 

1000 

                                     

  以上数据依据彭教体下发的相关文件。 

  四、招生时间及工作进程(见附件 

  五、招生条件 

  1)学校在接收完服务片区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根据剩余学位,采取一定方式接收相应数量的片区内无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二中服务片区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户口本(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还需提交城区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服务片区学校登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3)服务片区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校登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①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居民小区); 

  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在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并共同居住的,提供户口本、相应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③居住在自购的门面房内,在县城内确无其他住房的,提供门面房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门面房); 

  ④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及银行缴费单据;住生态移民房的提供县移民办介绍信(合缝)及银行缴费单据;住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的提供县拆迁办提供的安置协议、县不动产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4)服务片区内无固定住所租房居住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本、提缴城区小学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学校登记。登记完成后,若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剩余学位,直接办理入学手续;若登记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学校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补齐。未抽到学位的到城区其他有剩余学位学校就读;若城区学位不足,县教体局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属地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妥善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服务。属地学校要创造条件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 

  七、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禁止学生学籍与就读的学校分离、与就读年级分离。 

  2.各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名册报教体局,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工作。 

  八、工作要求 

  1、积极做好政策制定和宣传。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时间、范围、条件、工作流程、责任分解、审核监督等内容,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分类招生的条件、办法等进行明确规定。 

  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及时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的招生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认真、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确保所有片内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2、妥善做好入学动员和服务。学校要全面摸清片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底数,对未按时入学的要依法动员入学。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热情接待家长和学生。对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和疏导工作。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超过50人。 

  4、严格把好登记审查关。学校要组织政治素质好、招生业务熟的人员做好登记报名和材料把关、审验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的户口本、房产等证件要审核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且有本人现场签名的复印件,并采取上门明察、周边暗访等形式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对确有争议的,要上报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将申请人信息登记造册,分别送房管局、公安局复审、盖章确认。 

  5、全面公示招生结果。登记、审核结束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将招生名单上报县教体局备案,并通过多种方式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时,学校发放入学通知。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师资,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不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收取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 

  7、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学校一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通过伪造产权、户籍等虚假材料或其他违规方式进入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清退的学生上报教体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同时对其监护人、请托人及责任人予以曝光。 

  8、 咨询电话:09547012873 

  监督电话:09547012873 

  附:彭阳二中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表 

      

    彭阳县第二中学

20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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