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7-43929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9-0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市监所,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幼儿园 

  秋季学校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95日至9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严格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严禁无证经营、逾期经营行为。学校食堂持证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督促各类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添加剂管理、餐具消毒等各项制度。 

  (三)督促各类学校严格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检查,查找问题。要以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实行“六查”: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三查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四查购进肉制品等食品原料是否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五查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留样食品是否规范;六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二)量化管理,动态评定。按照《宁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加快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工作。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如发现学校食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之后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监管部门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三)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秋季是食物中毒的易发期,要禁止食用豆角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紧盯住不放,直至隐患排除。普通初高中、职业高中等学校、小学、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各类学校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限期整改,下发《监督意见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四个凡是”,即:凡是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一律立即停止供餐;凡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凡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建议取消其供餐资格。 

  (四)培训宣传,提高能力。举办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通过专家讲授、经验介绍、互动交流,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持培训证上岗,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制作宣传画、发放食品安全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科学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校师生防范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县学校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签订“文明餐桌”行动承诺书。 

  (五)突出重点,科学预防。在检查中,各市场监管所要重点加强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的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设施设备配置、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和分餐配送等重要环节,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严查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制作豆角等问题,确保采购、贮存、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市场监管所要主动加强与教体等部门的协调,取得政府部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努力形成学校自主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责任体系,按照食品安全职责和有关规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各市场监管所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教体局。 

  (二)注重效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集中配餐单位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排查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将监管部门、主管部门、社会阶层纳入其中,形成立体化、多渠道、全方位的防控体系。  

  (三)紧盯弱项,做好问题整改。一方面,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强化应急,确保措施到位。各市场监管所要配合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制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制定应急措施,密切关注学生用餐后的身体状况,公布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信息报送要及时、全面、准确,不得隐瞒不报和迟报、漏报。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汇总本辖区检查情况,并将整治总结于2017928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教体局。 

  附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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