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方案》彭农发〔2025〕134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实施相关单位对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第三批)进行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对象、拟兑现补贴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红河镇、草庙乡、城阳乡、新集乡、冯庄乡、孟塬乡和白阳镇共完成救灾饲草采购1311户9860吨,每吨补贴160元,拟兑现补贴资金157.76万元,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及县内移民户完成救灾饲草采购457户2868.9吨,拟兑现补贴资金45.9024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7日—8月26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6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7013532,12317;举报邮箱:nxpyxmfwzhx@163.com
附件: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拟兑现补贴资金公示表(第三批)
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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