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5/2026-00025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23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终止彭阳县康泰乐大药房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

彭阳县康泰乐大药房因其自身经营管理原因,不能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不满足《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组织人员对其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实地勘查。经会议研究并提交县医保局党组会议同意,决定解除彭阳县康泰乐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解除后发生的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不予支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4-701216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来信请寄:彭阳县悦龙新区人社大楼四楼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收)。

附件:终止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公示名单

                 彭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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