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日我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8日。
联系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联系电话:0954—7013710
传真电话:0954—7015005
通讯地址:宁夏彭阳县悦龙山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宁夏汇东莱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
| 固原市 彭阳县 | 宁夏汇东莱商贸有限公司
| 宁环正评(宁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2日 |
2 | 年产20000吨塑料管道项目 | 王洼产业园区块三 | 彭阳县青龙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2月2日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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