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72号)、2026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彭党农发〔2026〕1号)和《关于2026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函》(彭农函〔2026〕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资金共计8759万元,已提前下达5534万元,本次下达3225万元。(详见附件1)。
二、将彭财(农)指标〔2026〕13号文件下达至人社局农村低收入家庭公益性岗位项目100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调整为“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请人社局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三、凡下达项目资金中涉及招标或采购的,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招标或采购。项目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高效运行。
四、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经对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本次将项目绩效目标与相关财政资金同步批复下达。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跟踪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绩效目标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附件:1.2026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调整表
彭阳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与维护:彭阳县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7013891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