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1/2019-0055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2-12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城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城区公共事业发展战略,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指导、考核、培训;监督处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

(五)负责信息数字化城市系统建设与运行、拓展升级、网格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供热、燃气工程项目行业管理与建设工作。

(七)负责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承担供排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

(八)负责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停车泊位规划和临时占用城区防汛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疏通整治;

(九)负责城区公共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和城区夜景灯饰的设置、管理、维护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城市“亮化工程”。

(十)负责城区防洪工作,承担城市抗洪救灾及抢险工作。

(十一)负责城区秩序综合管理,研究制定城市秩序管理办法;负责城区道路的开挖许可和占用管理;负责城市车辆清洗行业的管理。

(十二)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查处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

(十四)负责城区规划区域园林绿化管理、养护与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行政审批事项

1、挖掘占用城区道路(含人行道)审批。

2、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备审批。

3、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城市管理局共设以下六个职能股室:

(一)文秘综合岗及政策法规岗位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申报;制定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监察工作,监督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指导、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普法和行政复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专项年度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依法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管理相关的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整治方面依法征收的费用;负责权限内审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公用事业管理岗位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供热、燃气、供水等公用设施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供热、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公用行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供热、燃气、供排水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供热、燃气、供排水行业、路灯等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办城市道路维修、供热供水管网维修改造、城市排水管网疏通、城市防洪抢险、公用设施维修管理、路灯维修管理工作。

(三)规划监察及市容监察岗位

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监督城乡总体规划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秩序管理执法,查处城市规划区违章建设行为;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及时清理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含人行道)、马路工厂现象;负责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临时占用城区防汛设施和消防通道的疏通整治;负责查处未覆盖、带泥入城及拉运沙石等造成遗漏抛撒的违章车辆;对未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未经许可设置的不规范门头牌匾,影响县城建设及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牌依法拆除;负责城区促销、庆典、演出等活动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人行道开挖、顶管等作业审批收费及许可证办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洗车点、临时摊点及个体门店占道装修的整治,“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等。

(四)项目管理岗位

负责城管系统项目贮备、前期调查、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制定初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同制定和申报立项报告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制定项目目标及项目计划、项目进度表,负责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岗位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负责编制城乡环卫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标准;负责制定城乡环境卫生实施计划;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卫生清扫保洁、城市泔水收集、生活垃圾收运与集中压缩处理,负责城市公厕建设保洁与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城市“牛皮癣”清理整治等城市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六)园林绿化岗位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养护等级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城市公园绿地养护、火灾预防、卫生保洁、园林绿化企业监管;负责茹河生态园景观坝的监管;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督促落实“绿色图章”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预算包括: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预算、所属行政单位预算。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见附件)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2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28.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28.46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4万元。

二、关于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28.4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12.2万元,下降20%。

人员经费798.96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197.90万元、津贴补贴198.89万元、奖金75.8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5.92万元、绩效工资11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21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4.8万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1.14万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43.84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12.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4万元;

公用经费29.5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1.4万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专用材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7.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城乡社区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1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9%。主要用于清洁工工资、车辆运行维护费、电费、水费、清扫工具、道路修补、绿化栽植补植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加40%,主要用于清洁工、电工、协管员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三、关于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3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无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已经压减到最少;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已经压减到最少。

四、关于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0元。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关于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282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28.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2828.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28.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828.46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29.5万元,占10 %;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投资支出0万元,占0 %;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1 个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3万元,增加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工资增长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长。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78平方米,价值22.563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3辆,价值844.1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4.1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59.71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378平方米,价值22.563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3辆,价值844.1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4.1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59.71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378平方米,价值22.563万元;土地0 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33辆,价值844.1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4.1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59.7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点项目暂未实施无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彭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指环卫园林清洁工、电工、协管员的养老、医疗等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城市维护费:指城市维护所需要的清洁工工资;环卫园林等车辆运行维护的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县城路灯及亮化电费、园亮化水费、清扫工具及劳保用品购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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