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0年彭阳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彭阳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农社发〔2019〕5号)、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居办发〔2019〕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2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部分农业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19〕700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13号)以及县委办《关于印发<彭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彭党办发〔2018〕1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先试点示范、后面上推广、再整体提升,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卫生健康水平,提升农村文明发展程度,建设清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农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各乡镇是“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采取区级财政补助,县级统筹配套落实,农户自筹自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通过政府引导及社会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
(二)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立足基础条件和经济水平,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统筹考虑,合理选择厕所改造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选择具备条件、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庄作为示范村整村推进,巩固提升改厕成效。
(三)因户施策,农户自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尊重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具体改厕模式由农户自主选择,能室内不室外,能进主房不进侧房,确保改厕后易用易维护、成本低,不搞强迫命令。
(四)建管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改厕建设管护工作。鼓励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参与改厕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农村改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村)和居民点为重点区域,优先在已建设污水处理管网、运行正常及今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建设,全县计划改造农户卫生厕所5000户。其中:白阳镇600户、古城镇850户、红河镇750户、新集乡1150户、王洼镇450户、城阳乡300户、草庙乡200户、孟塬乡300户、冯庄乡100户、小岔乡100户、交岔乡100户和罗洼乡100户。
另外,2019年全县未完成的户厕改造任务共计2123户(详见附表3),各乡(镇)严格按照《彭阳县2019年农村厕所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彭政办发〔2019〕58号)文件继续抓好落实。
四、建设模式及技术要求
(一)户厕建设模式
1.水冲厕所。对居住相对集中、污水管网覆盖、具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以及今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优先安排改厕项目,建设水冲式厕所。上下水必须通畅,雨污排水管道分离,农户排水管内径不小于110毫米,选用节水型马桶(或带水斗蹲便器),粪污进入集中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卫生间内须有清洁取暖设施,地面、墙面瓷砖贴面,屋顶用防火材料处理。
2.节水防冻型厕所。对农户居住分散、不适宜配套污水处理管网的村庄,建设节水防冻型厕所。选用节水、防冻、防臭功能的便器,鼓励农户以雨水冲厕为主,也可用自来水冲厕,便器不存水,封臭效果要好;为了冬季防冻,选用深埋的清水桶装水,用泵抽水进行冲厕;单户选用质量达标、适宜深埋的一体式三格化粪池或钢筋混凝土三格式化粪池,粪污达到无害化处理,粪液通过污水泵抽出排入果园、菜园等农田灌溉利用;卫生间地面贴砖、地脚线,墙面粉刷。
(二)户厕建设技术要求
1.厕房根据农户的实际需要,应进院入室,禁止院外建厕,尽可能在合适的房屋内改建(尽可能靠近居室方便使用,避风、向阳);无改建条件的需自建厕房,面积适宜(建在室内的应≧1.81㎡,建在室外院内的应≧3.85㎡),高度应≧2m,安装相应设施(有厕顶,有通风、防冻、保温等设施),厕屋地面应硬化且高于庭院地面10厘米以上(彩钢厕屋应有10厘米水泥垫层),选址符合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并考虑化粪池的填埋和粪污清掏等因素,整体结构完整,室内清洁、无粪便暴露,基本无臭、无蝇,具备“五个一”,即一盏灯、一个篓、一卷纸、一把刷、一个桶。
2.厕具合格,便器、冲水设备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无渗漏,各接口连接紧实,无渗漏,冲厕顺畅,冲水完毕后出水立即能够进入化粪池,无滞留。便器宜选用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便器排污孔直径不小于100毫米。
3.化粪池为一体式三格化粪池,总容积2立方米以上,壁厚(加筋)≥7mm,各池容积为2:1:3;化粪池应选用无害化、防腐性能好、防渗透、使用年限长、便于维护的材料;化粪池外观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各组件配套;隔板应坚固,无破碎、变形,三格式化粪池池壁和隔间无渗漏;三格式化粪池第一和第二格间上三分之一的“气室”应联通,第一格上设排气孔,外接排气管;安装前要注水检测是否渗漏,在埋装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地基垫层,回填时要分层回填,防止化粪池塌陷倾斜;化粪池埋深符合要求;厕具和化粪池的各连接管连接规范,无渗漏;化粪池窨井盖应牢固、安全,质地坚韧,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化粪池顶部要采取硬化措施,并与窨井盖保持水平面;排气管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应高于屋顶50cm,排气管上口安装防护罩或弯头;化粪池粪渣及污水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河道或沟塘内。
4.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排放符合环保要求。具体标准参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执行,厕具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厕具符合GB19379-2012和DB37/T2792-2016、DB37/T2793-2016;化粪池符合CJ/T489-2016、CJ/T409-2012、CJ/T2460-2018的要求。
五、资金预算及补贴标准
全县计划改造户用厕所5000户,每户补助标准为4000元,共需补助资金2000万元(详见附表2)。其中: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标准为2000元,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筹措资金每户补助标准为2000元,补助资金1000万元。对集中配套建设厕房和大型化粪池的村庄,改造水冲厕所农户的只享受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元月至3月底)。研究制定《2020年彭阳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县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充分利用农民群众返乡过节的冬闲时间,结合乡村文明建设和普及健康卫生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宣传活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重要意义、厕所改造的政策、技术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好处,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按照下达任务数,制定本乡(镇)改厕实施方案,细化到村到户,配备专人管理,组织进村入户宣传改厕政策,帮助农户选择确定技术成熟、农户认可的改厕模式,逐户登记造册。与产品供应企业签订产品供应代建合同,并选择落实具备条件、农户积极性高的村作为示范村整村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初—10月底)。全面推进改厕工作,农户根据实际自主选择适合的改厕模式,厕房由农户自行建设和改造;集中处理式水冲厕所由农户自行建设;三格化粪池改厕由乡(镇)村、企业与农户三方签订改厕协议,由供货企业提供产品农户自建或入选企业代建,明确企业和农户的相应责任,确保建设质量。农业技术部门严格进行质量管控,对企业提供的改厕产品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审查,必须使用具有生产资质、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杜绝“三无”产品,对产品分批次进行质量抽检,制定施工安装规范,指派技术人员指导施工安装,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乡(镇)村组同时要做好改厕户改造前后照片采集等工作,及时公示改厕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改造档案资料。
(三)验收与资金兑付阶段(5月初-11月底)。一是乡村自验。各乡(镇)对完成改厕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详见附件6),建档立卡(详见附件4),并组织相关人员、村委会负责人分批次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经乡(镇)、村级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二是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住建、环保、卫健等部门,组成县级验收组,按照验收办法,对改造完工的厕所逐户进行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验收一批、兑现一批”的办法,将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将厕所改造补助资金兑付给农户,企业代建的由各乡(镇)、实施项目的村委会负责督促农户支付企业产品和施工安装费用,或农户授权委托兑付给产品供应和施工企业。对验收不合格、未完成改厕任务等情况,由各乡(镇)负责限期整改后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县验收组进行复验,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厕所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彭阳县农村改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农村厕所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是改厕工作实施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村庄规划和污水处理管网配套规划,综合考虑本乡(镇)实际,确定项目建设重点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改厕任务,并在改造完成通过县级验收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给农户或代建企业。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同相关部门,争取自治区有关厅局对农村改厕项目支持,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把关、工程验收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联合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做好工程验收等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农村改厕纳入村庄规划,及时办理农村改厕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同争取相关项目支持,在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居民点建设等项目中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和农村卫生厕所,并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局彭阳分局负责争取污水处理管网和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资金,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紧密衔接,并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卫健局负责农村改厕宣传引导,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户改变如厕习惯,并配合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加强跟踪审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统筹农村厕所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厕所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或挪用,并确保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农村“厕所革命”。
(四)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乡村文明建设和普及健康卫生活动,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重要意义。加强卫生健康知识、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等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立运维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原则,由各乡(镇)与改厕代建企业签订建设后续维修服务合同,明确后续服务事项、服务期限和维修责任,并在县域或乡镇范围内设立服务网点,确保改厕设施正常使用。依据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宁农社发〔2019〕14号)和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农发〔2019〕672号)等文件精神,以村为单位整村推进厕所改造普及率达到85%,申报争取奖补资金,解决后续运维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户适当付费的社会化运维机制,提升厕所运行维护服务水平,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
(六)强化安全管理。乡镇、村组须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与厕所改造农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农户在使用过程中要积极妥善保管,如设备损坏应及时修复;同时要确保水路畅通,避开化粪池,严防水毁等;严禁农户私自拆、装、移、改厕所设施设备;每次清掏粪污后及时将延长管上的井盖盖好,对厕所四周经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严防儿童、学生因好奇打开井盖发生意外,确保安全建设、安全使用。
(七)强化监督检查。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之中,县农村改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实行月通报制。对农村改厕项目实施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将书面通报批评。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参与改厕企业及产品品牌、配置、价格和补贴政策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1.2020年彭阳县农村改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2020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任务和资金分配表
4.彭阳县农村户厕改厕验收档案表
5.彭阳县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7.2020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责任清单
8.2020年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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