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92 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拟推荐瓮国胜同志为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共五天),若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附件:全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初审表
监督电话:0954-7751089
城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