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白阳镇2018年秸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禁烧监管及综合利用,按照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确保我镇空气质量稳定良好,对白阳镇2018年秸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禁烧范围
秸秆禁烧实行全城、全时段全面禁烧。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镇所有村(居)委会,重点督查监控敏感地带、关键路段等区域。
二、禁烧目标
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镇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公路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三、工作步骤
结合我镇实际,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秋季、冬季与春季三个时段,秋季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冬季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2月3日,春季为2019年2月4日至2019年5月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对辖区进行摸底,划定重点监管区域,制定禁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大力开展宣传,提高认识,形成土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5月5日)。
此阶段是秸秆禁烧重点监管时段,尤其是清明节及春播期间要组织人力对禁烧工作进行多形式深入宣传、全方位严格巡查,要现场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多措并举,并对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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