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29/2018-89856
文号
白政发〔2018〕40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白阳镇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1-20
有效性
有效

白阳镇2018年秸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白政发〔2018〕401号

    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加强秸秆(杂草)禁烧监管及综合利用,按照区市县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确保我镇空气质量稳定良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宣传引导与督查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我镇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和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禁烧范围

秸秆禁烧实行全城、全时段全面禁烧。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督查区覆盖全镇所有村(居)委会,重点督查监控敏感地带、关键路段等区域。

三、禁烧目标

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实现镇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公路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工作步骤

结合我镇实际,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秋季、冬季与春季三个时段,秋季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冬季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2月3日,春季为2019年2月4日至2019年5月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5日)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对辖区进行摸底,划定重点监管区域,制定禁烧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大力开展宣传,提高认识,形成土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5月5日)。

此阶段是秸秆禁烧重点监管时段,尤其是清明节及春播期间要组织人力对禁烧工作进行多形式深入宣传、全方位严格巡查,要现场督查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多措并举,并对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

禁烧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已形成共识,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此项工作面积广、任务重、难度大,稍有松懈就会失控。特别是今年我镇秸秆禁烧率要达到100%,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工作责任,抓住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坚持现场督导,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实施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及时召开会议,落实责任,强化巡查和宣传。组建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为主要力量的专门查禁队伍,全天候全覆盖巡查,盯牢敏感地带、关鍵路段,坚决禁止秸杆焚烧现象发生,确保禁烧率达到100% 。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要以“蓝天保卫战”行动、“城市综合创建”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早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和震慑氛围。要及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貼禁烧标语,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户到人,使农户树立“不敢烧”“不愿烧”和“舍不得烧”的意识。

 

附件:白阳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白阳镇人民政府

                              201811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4-7013891  
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