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9-00246
文号
彭教体发〔2019〕74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3-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9〕74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党发〔2017〕46和《彭阳县教体系统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彭教体发〔2018117文件精神为切实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彭阳县“名师(校园长)工作室”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1、以名师为引领,以工作室为平台,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结合教学实际,搭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2、积极实践创新素养教育,探索“互联网+教研”工作模式,培养工作室成员信息技术与学科有效融合能力。

3、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研究解决教学、教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室成员研究能力

4、创新县级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二、工作方法  

1、理论研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把提高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建立在学习基础上,把教学实践和研究的依据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学习基础上。

2、把行动研究作为主要手段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主要目的。用微课的技术录制学习重难点教学过程,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课例研修,提高教学能力

3、个人自主研习与团队合作研修相结合。集体备课,集体研讨,个体展现。

4、研究成果以示范教学、教学范例视频、实验报告、研究报告、教学反思等形式呈现。

三、组成人员  

(一)设置标准  

工作室主持人1名,成员6名。

(二)选聘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由县教体局按照有关要求确定

2、工作室成员确定条件:2018年人才培养对象,近两年在教师技能竞赛、“一师一课”晒课、“五个百”等活动中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等次奖项,有市级及以上级别研究课题的培养对象优先,通过个人申报,人事股、教研室组织遴选的方式确定

3、2018年工作室主持人为初中和高中学段,成员仅限于初、高中教师申报。(申报申请书见附件

四、实施过程  

1、人才工作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周期暂定为一年(2018年3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筹建阶段  

工作时间:3月

主要任务:1、基础环境建设。工作室建在主持人所在学校,具有网络环境独立的工作室;有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技术设备;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2、工作室组织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订立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

3、确定工作室成员。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工作方案、成员信息、规章制度、工作规划、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县教体局备案。各工作室上报材料审核、批准后,县教体局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名师工作室目标协议书》,主持人与成员签订《主持人与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第二阶段:全面运行阶段  

工作时间:4-10

主要任务:

1、研习课程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教学模式与方法、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等。

2、实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学科课堂教学模式运用,示范、指导、评价课堂教学活动。每个成员每学期至少上1节研讨课和1节示范课;录制1节示范课例或2个微课程视频;撰写2篇以上教学反思。

3、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为单位撰写1篇教学专题研究报告形成团队合作氛围,熟练掌握团队合作学习、研究的方法。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  

工作时间:11-12

主要任务:依照相关要求,对工作室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完成工作室周期内的工作任务。

总结工作,整理、汇编研究成果。11月20日前,各工作室将研究报告、个人教学反思、录制的示范课例和微课程视频等资料(纸质版、光盘、电子版)报县教体局教研室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工作室的人员遴选和日常管理由人事股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由县教研室负责。

2、县教体局、工作室挂牌学校负责协助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工作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培训工作提供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

(二)条件保障  

1、学校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地。

2、县教体局为工作室分别采购计算机2台,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办公桌椅2套,文件柜1个

(三)经费保障

1、县教体局按要求为每个工作室转拨业务经费3万元用于工作室的研究、培训、购买装订资料等业务开销

2、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彭阳县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彭财发2019100号)的规定执行。主持人所在学校要履行经费监管工作,为工作室设立专门的分类记账科目,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

3、工作室工作周期结束后,主持人所在学校要报送经费使用情况账目,由教体局进行内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5日。

    附件:彭阳县教体系统人才培养项目名师工作室成员申请书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彭阳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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