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县居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根据《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宁党办〔2021〕49号)和《彭阳县城乡居民产业就业收入双增计划》(彭党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对照自治区“四个夯实”、“四个确保”16条具体措施和全县工作实际,成立彭阳县城乡居民产业就业收入双增计划工作专班,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为全面落实各项惠民富民政策,以加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为目标,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资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务,在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上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激发城乡居民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二、工作专班
组 长:王志会 县政府党组成员、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胡晓香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建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武应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秦 春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永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安振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明山 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文生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韩星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惠 县科技局局长
李夏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耀武 县民政局局长
乔 升 县司法局局长
王永贤 县财政局局长
王克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景德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昌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坤 县水务局局长
韩文涛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韩治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白云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世福 县统计局局长
陈宗惠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茹芝 县医保局局长
王志成 县审批局局长
虎 攀 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局长
杨汉邦 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马红军 县税务局局长
职晓霞 县妇联主席
姬志珍 县残联理事长
马文智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职 责:工作专班设在县发展改革局,马文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晓香、曹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提升日常工作。因人员变动或工作需要工作专班成员有调整时,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抓好促增收工作落实。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彭阳县城乡居民产业就业收入双增计划》(彭党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增收政策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解读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收入提升的政策环境,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发展致富产业、推进创业就业的经验做法,最大限度凝聚人民群众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作为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通过定期督查、实地检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各项具体细化措施建立评估评价机制,每季度进行专项和综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彭阳县城乡居民产业就业收入双增计划落实台账
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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