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16/2022-00056
文号
彭卫健发〔2022〕8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6-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卫健发〔2022〕89号

县医疗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

现将《彭阳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促振兴幼小衔接的重要部署,统筹推进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通知》(宁卫办发〔202228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把“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引导和支持城市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基层,服务百姓,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问题,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城乡居民就医看病秩序,逐步形成符合全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国家相关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与国家有关对口支援活动有机结合,提高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坚持“需要什么人、支援什么人”的原则。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业务开展实际需求,派驻最短缺、最合适的业务人员。

(三)坚持与“凡晋必下”相结合的原则。支援单位优先派驻晋升职称专业人员,既实现“凡晋必下”又达到“支援基层”。

(四)坚持建立“支援基层”长效机制的原则。严格落实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保障活动经费,确保支援活动的持续、有效、正常运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使基层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所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足问题明显改善,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且逐步均等化,85%以上城乡居民首诊在基层,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符合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四、主要任务

(一)支援乡镇卫生院的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卫生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行政及业务管理,健全院内医疗、医技、护理等各种规程。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案示教讨论、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卫生院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临床带教及业务指导。三是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帮助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并指导病历、处方、诊断报告、医疗、护理相关文书写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院内感染管理。四是帮助卫生院指导建设中医等特色专科及检验、放射等功能科室,培育推广2-3项适宜新技术,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五是指导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六是指导基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任务:一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医疗、医技、护理等各种规程。二是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通过组织查房、病案示教讨论、专题讲座等方式,对社区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临床带教及业务指导。三是承担社区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并指导病历、处方、诊断报告、医疗、护理相关文件书写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指导社区中医等特色专科及检验、放射等功能科室建设,培育推广2-3项适宜新技术,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四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重点对社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五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项目的实施。

五、政策支持

(一)资金安排。“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专项补助资金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各单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援单位派驻人员的生活交通方面的补助以及为支援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等。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不在自治区“千名医生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范围内的其他人员,严禁用项目经费为受援单位购置设备、相关物资以代替派驻人员县外支援我相关受援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的补助,按照相关方案执行,本活动实施方案不安排补助。

(二)补助标准。支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派驻单位,县域内派驻本乡镇卫生院人员派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补助资金标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鼓励支援单位对派驻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三)资金支付。“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补助资金,根据受援单位数、派驻人员数、补助标准进行分配,按照支援单位财务管理关系,由卫生健康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

(四)政策待遇。被选派参加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派驻人员,除享有活动专项资金补助外,应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1、按照“凡晋必下”的规定,支援单位派驻人员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工作时间,计算为到基层服务时间,并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

2、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支援派驻单位保证其原有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变,并根据下基层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在年度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3、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派驻单位应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并创造条件支持派驻人员在受援基层卫生机构积极工作。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组织。成立彭阳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各支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考核。

(二)明确职责。康局制定实施方案县医疗健康总院负责统筹落实,安排受援的具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督导检查,年度评估,并督促受援单位及时总结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各支援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凡晋必下”要求,制定具体支援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对口支援下基层活动的计划安排、人员派驻、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及需求制定具体受援计划及时做好年度本单位对支援派驻人员的工作安排、食宿安排、日常监管、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各派驻人员认真履行受援单位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支援任务,并认真填写《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手册》和自治区“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工作鉴定表

(三)统筹安排。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起到2023年5月31日止。特殊情况可实行轮换制,一年内每个岗位可轮换2人次,每人次下基层服务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四)加强管理。加强对“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部门定期检查、支援单位平时督查、受援单位日常考核、派驻队员相互自律、社会群众公开监督”的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管理办法》和绩效评定细则,完善管理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部门配合、措施到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五)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千名医师下基层”  对口支援活动,调动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宣传到辖区每个居民做到家喻户晓,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将支援专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设置“支援专家工作室”,便于群众看病就医。县医疗健康总院要深入挖掘各地支援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支援医疗机构和受援医疗机构,分别于6月17日前完成本单位支援计划和受援计划,11月30日完成本单位半年工作总结,2023年5月31日完成本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县医疗健康总院进行收集形成总结性报告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彭阳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彭阳县2022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派驻人员名单


附件1

彭阳县“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郭耀武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米克仕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时彩武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孝奇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彭阳县医疗健康总院院长、县医院院长

彭阳县疾控中心主任

冯秀梅彭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俊秀彭阳县中医医院院长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工作人员

王小霞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席丽兼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开展活动重大事项;

3.部署、督促、检查、指导活动开展相关工作;

4.领导办公室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相关科室单位,组织完成活动相关工作;

2.制订实施方案及评估细则,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组织对活动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组织对群众反映的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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