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8/2018-8303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9-20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继续紧扣脱贫攻坚大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财政自身建设,着力强化基础财源,提高保障能力,财政收支稳步增长,截止6月底,地方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完成16510万元和179245万元,分别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4.85%和61.29%。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1-6月份,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3.95%,同比增加2109万元,增长1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87万元,同比增加1863万元,增长22.65%;非税收入完成3939万元,同比增加246万元,增长6.66%,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0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604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1.47%,同比增加5386万元,增长3.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等服务相关的“八项非营利性服务业财政支出”完成109913万元,同比增长14.18%。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84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60.59%,同比增加717万元,增长40.5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98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52.51%,同比减少2475万元,下降43.63%。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44.56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31.10%,同比增长14.4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26.75万元,同比增长11.5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48.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4.8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3.3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0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70.46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2.9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93万元,同比下降20.9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70万元,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同比增长173.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09.17万元,同比下降20.91%;公务接待费83.36万元,比上年减少28.02万元,同比下降25.16%。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1-6月份,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65%,完成年度预算的54.85%,快于序时进度4.85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026万元,同比增长17.70%,完成年度预算的53.95%,快于序时进度3.9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87万元,同比增长22.65%,为年度预算的52.54%,快于序时进度2.54个百分点,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92%;非税收入完成3939万元,同比增长6.66%,为年度预算的57.93%,快于序时进度7.93个百分点。二是主体税种和小税种均增势稳定。1-6月份,全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共完成收入7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44万元,增长17.51%,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贡献率为49.50%。其中增值税增长3.16%,增收166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122.97%,增收878万元。三是重点税源行业对县级收入贡献持续增大1-6月份,累计完成县级税收收入10087万元,同比增长22.65%。煤炭业贡献县级税收收入5048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50.04%,同比增收293万元;原油行业县级税收615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6.10%,同比增收280万元;建筑房地产业贡献县级税收1673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16.59%,同比增收426万元;其他行业县级税收3651万元,占全部县级税收收入的36.20%,同比增收863万元四是支出实现稳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6047万元,同比增长3.16%。支出增幅较大的主要有:科学技术支出247万元,增长1.9倍;城乡社区支出16354万元,增长1.8倍;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万元、增长30.2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8万元,增长1.24倍。

二、上半年政府债务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6.31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04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2691亿元),比上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724亿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余额14.8959亿元,包括2014年末清理甄别锁定债务5.2487亿元、2015年以后置换债券4.6647亿元、2015年以后新增债券4.8325亿元、2018年政府外债0.15亿元。按融资方式分:银行贷款3.8859亿元(含棚户区贷款2.646亿元、政府外债0.15亿元),应付工程款0.16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0.8472亿元(置换债券4.6647亿元、新增债券6.1825亿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财源建设,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加强税费征管。加大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调控,强化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小税种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取消、减免相关收费等惠民政策。截止6月底,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26万元,同比增长17.7%。积极争取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做好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抢抓各种机遇,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主动向上反映困难,着力争取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性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截止6月底,共争取到位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26.02亿元。

(二)积极保障重点,脱贫攻坚稳步推进

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全面落实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有效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实施,有力助推脱贫攻坚进程,截至目前,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9959.01万元,全部安排到10个部门(单位)和12个乡镇实施的55个具体项目,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两个方面。不断创新金融扶贫机制,着力打造普惠金融示范区,积极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全民惠农APP系统,开展险资直投、支农扶贫、政融保,助推扶贫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涉农贷款余额22.95亿元,较年初增加2.83亿元,增长14%;涉农贷款新增11.9亿元,建档立卡贫困户3.36亿元,一般农户7.41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0.3亿元,涉农企业0.83亿元。

(三)加大资金投入,城乡建设不断夯实

支持城镇化建设,安排资金20777万元,支持实施县城东门、县城经二路、悦龙山、小河口、悦龙湾住宅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535户。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安排资金7702万元,支持实施店洼水库除险加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草原防火站建设、退牧还草、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安排整合统筹资金8709万元,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水利工程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网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富民全覆盖等项目。

(四)紧扣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安排资金11166万元,开工建设县四小、县幼儿园扩建和长城小学教学楼等项目建设。安排文化旅游提升资金2027万元,支持县新华书店、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安排资金4918万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卫生民生计划、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整村推进工作,支持实施城区卫生资源整合项目、11个乡镇5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安排资金5102万元,支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自然遗产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彭阳县体育场馆改造项目和彭阳县美丽茹河体育公园工程全面完成,推动全民健身深入开展。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安排资金1.62亿元,落实城乡低保、高龄、五保人员及孤儿养育等政策,有力保障生活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支持医疗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农村妇女创业,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立足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认真执行《彭阳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和评价信息报告制度,强化部门单位支出绩效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积极探索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印发了《彭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使用结余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528万元,有效弥补了我县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重点以彭阳政府网站“财政公开”专栏为平台,及时将人代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予以主动公开;督导全县74个一级预算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主动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率达到100%。全面落实涉农信息公开制度,上半年通过政府网站“涉农资金”专栏,主动公开涉农资金信息45条,涉及资金1.51亿元,落实“331”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群众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完成教育系统29所中小学校电子化支付改造工作。

(六)强化风险管控,政府债务风险逐步降低

完善政府债务机制。及时成立彭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彭阳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编制上报了《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实施方案和偿还计划的报告》。全面排查清理整改违规债务。在督促有关债务部门(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主管部门前期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对接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理,全面整改与政策要求不符的举债和融资担保行为;同时,对投入的股权资金及投资收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实行分类核算,属于棚户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由政府纳入预算,属于经营性项目由企业自行承担;用公益性资产抵押的债务按还款计划纳入预算,逐年将资产退出,杜绝以后年度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2017年7月份以后新增债务0.5亿元,已全额偿还债务本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稳妥推进限额内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积极筹措化解存量债务资金,将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27亿元纳入年初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化解其他存量债务;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加强财源建设、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全年可用偿债资金,减轻全县财政资金压力。

回顾总结半年来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我县财政收支总体运行较为平稳,实现收支双增长。但从后半年的总体形势来看,要顺利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压力较大。一是“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政策和建筑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影响,短期内财政增收困难。二是受落实简政放权和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增长空间有限。三是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截止2017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18亿元,已接近自治区核定我县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14.59亿元。四是在基本财力保障、脱贫攻坚、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资金缺口大,向上申请追加资金十分困难。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形成的工资性支出等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六是部分工程项目进展缓慢,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特别是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截止6月底,共安排涉农整合资金59959.01万元,支出14480.1万元,资金支付率为24.15%。

下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综合治税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税收监管,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出让等非税收入的管理,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就地纳税、税源监控、国库集中支付三项措施,堵漏增收,确保收入有序增长,力争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8%的目标任务。  

二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做好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对接,积极组织申报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提高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性政府债券额度,切实增强地方财政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谋划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机制相关措施。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量控制,明确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建立完善债务预警监测体系,加大对全县政府债务规模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加强预决算和涉农信息公开,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着力构建财政监督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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