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政府副县长朱红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民乐苑小区(东区)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由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民乐苑小区(东区)改造工程项目事宜的汇报。
会议指出,民乐苑小区(东区)共4幢5层保障性住房,于2009年建成。该小区目前道路破损,室外公共空地未进行硬化铺设,采暖管道破损且管径偏小,雨水进水井不足,管道坡度倒坡排水不畅,污水排水未建设化粪池,且管道经常堵塞,房屋一层外墙保温破损脱落严重,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急需进行改造修缮。
会议决定,(一)同意实施民乐苑小区(东区)改造工程项目,由建环局报发改局审批立项,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建设。(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217万元(具体以招标审计结果为准),由县财政局安排公用设施维修资金解决。
参会人员:监察委虎佑锋,发改局赵锦华,财政局罗会云,
审计局孙智慧,建环局王继讲、马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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