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2年古城镇挂马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农综发〔2022〕24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1-640425-20-01-906160),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2年古城镇挂马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高标准农田对防旱、固土保水、净化空气、改善项目区气候、美化环境的重要作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施彭阳县2022年古城镇挂马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古城镇店洼村、古城村、羊坊村、挂马沟村、乃河村5个行政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修高标准农田17830.87亩,具体内容包括:平整土地17715.45亩,其中:店洼片区5060.16亩、古城片区2438.16亩、羊坊片区2918.01亩、挂马沟片区6362.86亩、乃河片区936.25亩;推土机推土824.26万m3,修筑田埂土方量10.1万m3;土地机深耕、旋耕各14939.72亩并增施有机肥2987.94t;整修田间道路17.1km;设置错车道8处160m;新建生产桥4座;维修更换人饮管道22.75km;栽植山桃4.9万株等。
四、建设期限
2022年3月至12月。
五、招标方式
依据《关于彭阳县2022年古城镇挂马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审批发〔2022〕11号)确定的方式执行。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870.22万元。其中:工程费2533.88万元,其他费238.18万元,预备费83.16万元,科技推广措施费15万元。
资金来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彭阳县2022年古城镇挂马沟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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