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2-00262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1-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2022年白阳镇刘台村、南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2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农综发〔202226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1-640425-20-01-1470071,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初设审查意见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2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高标准农田对防旱、固土保水、净化空气改善项目区气候、美化环境的重要作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施彭阳县2022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2个行政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修高标准农田10603亩,具体内容包括:平整土地10478其中刘台片区3190南山7288修筑田埂土方4.36m3机深耕、旋耕9431亩并增施有机肥1886.2t整修田间道路8.05km;新建单侧混凝土边沟1.59km穿路桥涵40;改建维修自来水管道15.88km,配套分水井7座、检查井32;栽植山桃1343株等。

四、建设期限

2022312月。

五、招标方式

依据《关于彭阳县2022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审批发〔202215号)确定的方式执行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684.01万元。其中:工程费1494.48万元,其他费140.48万元,预备费49.05万元

资金来源: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彭阳县2022白阳镇刘台村、南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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