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43/2022-00164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4-2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彭阳县2022年城阳乡肉牛养殖出户入园 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城阳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2年城阳乡肉牛养殖出户入园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政发〔202218)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4-640425-04-01-927040),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2022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2269 号)

、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2年城阳乡肉牛养殖出户入园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彭阳县2022年城阳乡肉牛养殖出户入园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十分必要

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钢结构1#2#牛舍2栋(可养殖肉牛400头)共4030m23000m3青贮池1座、饲草草料棚及饲料库1000m2堆粪棚700m2、化粪池50m3、围墙500m;硬化牛舍通道路面4000m2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用于建设1#牛舍及通道路面硬化、青贮池、堆粪棚化粪池、围墙和附属工程等。该部分资产属于乡镇政府所有。

建设期限

2022511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工程费937.71万元,其他费62.29万元,预备费30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含劳务费153万元),地方企业自筹530万元。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几点要求

(一)你单位要根据《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1610号)要求实施该项目,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二要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5%,同时要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完善监理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参与人数,建立工资发放领取台账。三要项目所在村委会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项目所在村委会应在乡镇、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四要严格执行《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彭阳县2022年城阳乡肉牛养殖出户入园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4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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