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彭自然资发〔2022〕8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12-640425-64-05-645209),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下达2022年全区营造林计划任务的通知》(宁林发〔2021〕145号)、《彭阳县2022年建设项目清单(初稿)》、可研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优化彭阳县林分结构,增强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罗洼乡、交岔乡、王洼镇、小岔乡、冯庄乡、白阳镇、古城镇、城阳乡、红河镇9个乡镇,草庙林场、茹河林场2个国有林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造林4.63万亩(乔木林4.53万亩、灌木林0.1万亩),其中:红河、茹河、安家川河生态屏障构建区新造林23761.4亩(包括义务植树481.9亩),安家川河生态修复带新造林3443亩,茹河生态修复带新造林3429.5亩,红河生态修复带新造林2516.1亩,多廊多节点生态网络构建新造林13150亩(包括G85高速沿线周边新造林8157.5亩、无量山风景区周边新造林4992.5亩);新修作业道路29km,拓宽维修作业道路53km等。
四、建设期限
2022年3月至12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7660.4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项目规划条件进一步落实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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