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及退化林分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彭自然资发〔2022〕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112-640425-64-05-952367),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下达2022年全区营造林计划任务的通知》(宁林发〔2021〕145号)、《彭阳县2022年建设项目清单(初稿)》、可研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及退化林分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高县域森林覆盖率,优化彭阳县林分结构,增强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小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未成林抚育及退化林分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白阳镇、草庙乡、城阳乡、冯庄乡、古城镇、红河镇、交岔乡、罗洼乡、孟塬乡、王洼镇、小岔乡11个乡(镇)及草庙林场、茹河林场、小园子林场3个国有林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营造林8万亩,其中:未成林抚育3.2万亩(白阳镇199.4亩、草庙乡177.9亩、城阳乡1665.2亩、冯庄乡2530.3亩、红河乡117.9亩、交岔乡4229.4亩、罗洼乡349.9亩、孟塬乡4801.9亩、王洼镇2946.9亩、小岔乡4562.3亩、草庙林场4198亩、小园子林场6220.9亩),退化林改造4.8万亩(白阳镇408.3亩、草庙乡2798.9亩、城阳乡2043亩、冯庄乡涉6232.2亩;古城镇9.7亩、红河乡396.4亩、交岔乡4572亩、罗洼乡554.6亩、孟塬乡3390.4亩、王洼镇5222.4亩、小岔乡7957.7亩、草庙林场7200.9亩、茹河林场1087.4亩、小园子林场6126.1亩);新修生产作业道路77.4km,拓宽维修生产作业道路31km。
四、建设期限
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5942.79万元。
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接此批复后,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项目规划条件进一步落实相关审批程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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