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医发〔2021〕5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101-640425-23-01-649292),根据2020年12月10日彭阳县人民政府〔2020〕9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彭阳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给患者营造安全、优美的就医环境,改善医护人员工作环境。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人民医院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拆除并重新恢复污水处理站周围散水混凝土及混凝土院坪159㎡;拆除并重新恢复大门口路面混凝土路面94.5㎡、混凝土道牙长度27m等;拆除并重新恢复感染楼周围混凝土道路1127㎡、混凝土道牙644m、面包砖576㎡;拆除并重新恢复篮球场边混凝土道路1102㎡,混凝土道牙238.2m;拆除并重新恢复感染楼四周散水424㎡、台阶159㎡、面包砖院坪664.75㎡、干挂大理石墙面131㎡、室外地沟42m、室外不锈钢栏杆12m;拆除原雨水管道96m,安装雨水管道165m;拆除给水管道50m、阀门井5个,安装给水管道82m、闸阀、球阀等,砌筑检查井、雨水口、消防阀门井安装等;拆除物外运等。
(二)景观绿化:更换并重新种植院内草坪18224.1㎡、种植月季,安装PE管喷灌及配套设施;新建六角景观亭1座,碎石道路硬化、汀步等。
四、建设期限
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99.3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54万元,其他费用26.35万元,预备费19.02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不足部分县医院自筹。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人民医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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