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十二五”县内生态移民点(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乡振发〔2021〕15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07-640425-20-01-979
224),根据《2021年彭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十二五”县内生态移民点(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政策性移民后续扶持工作,实施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十二五”县内生态移民点(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土建工程:拆除并恢复150mm厚砼巷道面层615.26㎡、120mm厚砼巷道面层5445.23㎡。
2.污水管网工程:敷设De300PE双壁波纹管1415m、De400PE双壁波纹管216m;新建0.7m×0.7m矩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4座、5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
3.雨水管网工程:敷设De200PE双壁波纹管335m、De300PE 双壁波纹管1470m、De400PE双壁波纹管145m、De500 PE双壁波纹管165m;新建0.7m×0.7m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51座、1m×1m矩形钢筋凝土检查井8座、雨水口及配套铸铁雨水篦子57套。
四、建设期限
2021年7月至12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95.97万元,其中:工程费355.2万元,其他费25.72万元,预备费15.05万元。
资金来源:除申请2021年闽宁资金外,其余自筹。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此复。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古城镇皇甫村“十二五”县内生态移民点(西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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