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彭阳县城阳乡长城闽宁示范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彭住建发〔2021〕236号)及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09-640425-17-01-927428),根据《2021年度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初设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原则同意彭阳县城阳乡长城闽宁示范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满足乡镇百货、农副产品交易需求,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实施彭阳县城阳乡长城闽宁示范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十分必要。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位于彭阳县城阳乡长城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高3.6m地上一层砌体结构附属用房1座194.5㎡、高4.4m地上一层砌体结构公共卫生间1座65㎡,配套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混凝土硬化路面1150㎡;填方并夯实场地2000m³;拆除并铺设面包砖6853㎡;拆除并新建混凝土边沟90m、1.2m×1.2m混凝土树池90个;新建1m高护坡330m、1.8m高围栏90m、毛石边坡65m;配置不锈钢售货台60组等。
四、建设期限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
五、招标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1。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66.03万元,其中:工程费328.88万元,其他费26.49万元,预备费10.66万元。
资金来源:2021年度闽宁协作资金。依据宁发改投资〔2019〕817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优化施工图设计,尽快开工建设。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做好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彭阳县城阳乡长城闽宁示范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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