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5-00086
文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7-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彭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

现将《彭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彭阳县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教基〔2018〕10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5〕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5〕5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指标到校、招生范围的政策规定,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彭招生学校范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在我县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彭阳县第一中学、彭阳县第三中学、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银川实验中学(面向全区自主二类招生)、固原一中(面向全市自主二类招生)等6所普通高中和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在宁具有招生资格的区内外中职学校(中专、技工,下同)。

三、照顾政策

(一)加分照顾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照顾分3个类别:

第一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参与录取。

1.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

第二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参与录取。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第三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参与录取。

1.驻一般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3.少数民族考生。

4.残疾人考生。

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审核,经县教育考试中心复核后确认其照顾资格。如有享受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选其最高加分项,各加分项不叠加不累计。

(二)指标到校

结合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将县内外优质(示范)高中(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彭阳县第一中学)在我县招生计划的60%按比例分配到县内各初中学校。

四、录取

(一)录取对象

凡在彭阳县报名参加2025年中考的九年级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均可参与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在我县仅招收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等九县(区,以下简称“山区县”)户籍和彭阳县初中学校学籍且实际就读、当年参加我县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外特长生招生,中职学校招生按照招生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二)录取原则

1.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排序顺序为总分、文化课总分<含非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包含听力>、语文、数学、英语<包含听力>,下同),再遵循考生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2.一依据两参考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考生中考总成绩,参考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考音乐、美术、书法、劳动和综合实践考试考核结果。

3.指标到校原则。具有在彭招生资格的区县所属优质(示范)高中须先完成所分配的60%指标到校计划录取任务后,再行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三)录取方式

1.自主招生录取。县内外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可申请特长生招生,实行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

(1)县外高中特长生招生。县外高中按照各自招生方案组织特长生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彭阳县教体局直接录取,考生无需再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2)县内高中特长生招生。根据我区高考艺术类招生录取改革情况,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不再专门招收艺术类特长生。

凡在初中阶段获得体育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我县考生,可于7月20日前持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下同)参与县内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面试。各校结合本校特长生培养规划和考生初中阶段在校表现等对考生进行面试、考察,符合条件的由学校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县教体局直接录取,考生无需再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凡以虚假证件资料获得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特长生录取资格且不得再参与优质高中录取,入学后发现的将取消其高中学籍。

2.统一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包括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和择优录取2个批次。除自主招生外,剩余招生计划均实行网上一次性填报志愿分批次录取的办法。

(1) 公布彭阳县中考总成绩“1分段”。根据固原市教体局公布的当年中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计“1分段”分布人数并向社会公布。

(2) 公布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固原市教体局公布当年中考成绩后,县教体局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划定彭阳县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3) 志愿填报。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本校九年级分数线上学生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招生管理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考生中考总成绩需达到我县当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②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不能填报县内外普通高中录取各批次的志愿;音乐、美术、书法、劳动和综合实践等学科,各科成绩均须为“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录取。

③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只录取具有“山区县”户籍和彭阳县初中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我县当年中考考生,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如因误填报志愿,造成招生学校退档或拒绝入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志愿填报需注意下列事项:

①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他任何人不得代填,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考生中考总成绩达到分数线及以上,符合志愿填报条件,在集中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考生因任何原因未填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内外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资格。志愿填报系统到规定截止时间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志愿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录取批次

1.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志愿根据录取批次设置,共分3个批次,按照自主招生录取、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择优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

第一批次:自主招生录取。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体育等特长生录取为提前自主招生录取批次,不设置专门志愿。根据县内外招生学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经考生本人签订《自主招生录取确认书》后,由县教体局直接录取。

凡被本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其他批次的志愿。

第二批次: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设置1个学校志愿栏,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在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彭阳县第一中学3所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1所(不符合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录取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彭阳县第一中学),按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情况分初中学校分别投档录取。

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如因考生志愿填报数额不足等因素出现未完成60%指标到校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纳入该校择优录取批次。

第三批次:择优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栏,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彭阳县第一中学、彭阳县第三中学4所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4个志愿栏必须填满且不得重复,否则不能提交(不符合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录取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彭阳县第一中学、彭阳县第三中学2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录取(附件:彭阳县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解读)。

上述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凡考生被任一批次录取的,既视为该考生当年普通高中录取学校已确定,其他各批次不再录取。

2.中职学校志愿设置、填报及录取。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参与区内外中职学校录取。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全部拟录取到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以“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的录取结果为准。

(六)录取结果公布

彭阳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时间安排

(一)中考成绩公布:由固原市教体局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在当年7月中旬公布。

(二)公布彭阳县中考总成绩“1分段”:中考成绩发布3日内,公布我县考生中考总成绩“1分段”人数分布情况。

(三)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县内外高中(含面向全区、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在当年特长生招生中如拟录取了彭阳县所属考生,须于7月25日前向彭阳县教体局报送本校当年拟录取的特长生考生名单。

(四)公布分数线和招生计划:7月26日前公布分数线,同时公布各校在彭招生计划。

(五)志愿填报:7月27日8:00至7月28日18:00,各初中学校组织分数线上考生(自主招生录取批次已录取考生除外)按规定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六)录取:根据本方案各录取批次的规定,于7月29日至30日期间按程序分批次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七)录取名单移交确认:7月31日,在彭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到县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当年招生录取名单移交确认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根据中考成绩公布时间和招生工作进程可做适当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关于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纪律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招生管理,强化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类风险应对处置措施,保障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计划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下达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后,县教体局根据县内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配备、住宿条件等因素分配招生计划,同时分配区县所属优质(示范)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计划管理,严禁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辖区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一项严禁”要求,坚决整治违规招生。

(四)加强招生宣传。中考成绩公布后,具有在彭招生资格的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根据有关招生制度和纪律要求,可向中考考生宣传本校当年招生录取、资助政策和教育教学、升学就业等情况;各初级中学要强化招生宣传,及时发布提示信息,提醒学生、家长防范虚假招生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应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五)广泛接受监督。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期间,彭阳县教体局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广泛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监督。

咨询电话:0954-7012525  彭阳县教育考试中心

举报电话:0954-7012516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彭阳县教体局负责政策解读。

附件:彭阳县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解读



彭阳县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解读


彭阳县普通高中招生“择优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使广大考生加深对“平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的了解,提高志愿填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现就“平行志愿”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指在“择优录取”批次设置的高中学校志愿均为并列的志愿。首先按照中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从A到D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二、“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择优录取”批次投档时,首先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降序排列(排序顺序为总分、文化课总分<含非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包含听力>、语文、数学、英语<包含听力>,下同),然后再依考生所填报的A、B、C、D四个学校顺序顺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该考生即被该志愿学校录取。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比如某考生中考总成绩排在全县考生的第300名,需要前面2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检索投档。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志愿学校到D志愿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该考生即被该志愿学校录取。比如考生小李填报了A:××中学,B:××高中,C:××高级中学,D:××实验中学。检索到该考生时,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中学”,假设“××中学”招生计划已录满,该考生不符合“××中学”投档条件,就不能被“××中学”录取;则继续检索考生填报的B志愿“××高中”,假设“××高中”招生计划还未录满,该考生就符合“××高中”投档条件,则该考生即被“××高中”录取;考生一旦被B志愿“××高中”录取,则该考生本次投档录取结束;以此类推。

因此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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