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高中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名管理,严格执行报名政策,切实加强考生资格审查,现将《彭阳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我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名管理,严格执行报名政策,切实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2020〕17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报名及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 .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招委会主任
副组长:韩星明 县教体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长,县招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兴旺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彦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海 .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晓勇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时彩武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兰振禧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 .勇 县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王兴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王兴旺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韩 .龙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杨 .涛 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杨存政 县第一中学校长
韩占珍 县第三中学校长
姬志林 县职业中学校长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高校招生报名和报名期间的疫情防控统筹协调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听取并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和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查结果。
2、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考生报名;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和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学籍、户籍审核联合办公、集体议事机制;负责核对教育、公安、人社、住建、医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确定相应资格;负责对非本辖区户籍、学籍的考生进行调查确认。
3、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组织管理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学籍审核、信息采集、档案建设等工作;负责初审考生申报的专项计划、政策性移民、山区考生等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负责将所有报考考生中限报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考生、非宁户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信息要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特殊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人:杨 涛 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具有彭阳户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并对审查结果签字确认;负责审核户籍迁转变动及更改情况,尤其是户口自外省(区)迁入我区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迁入时间及户成员情况;负责配合教育体育局开展对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过程中相关户口信息的复核工作。
责任人:韩 龙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各高中学校:按照县教育考试中心设置的高考报名点(处)及范围属性,组织具有各报名处相应范围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出具具有本校学籍学生的学籍证明;负责向本校各报名处报考考生及家长积极宣传招生报名的相关政策;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专项计划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协助县教育考试中心采集考生信息等工作。
责任人:杨存政 县第一中学校长
韩占珍 县第三中学校长
姬志林 县职业中学校长
其他为非宁户籍流动人员和来宁投资经商人员子女高考报名提供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负责审核非宁户籍考生父母的就业情况、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投资纳税情况,并出具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等工作。
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2020年12月1日至5日。
现场确认:2020年12月6日至25日。
三、报名范围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彭阳县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一)具有彭阳户籍,宁夏区内外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二)具有彭阳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县外区内户籍的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流动人员子女报考条件的区外户籍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
(一)准备工作
为确保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各校务必于2020年11月27日前告知考生准备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确保考生现姓名与学籍库中的姓名一致;培训并明确班主任、招生干事等相关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审核权限等;指导考生于2020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认真填写“彭阳县2021年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核表”,学校填写并审核其学籍信息,如果属政策性移民的考生还需填写《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移民管理部门确认;各校招生干事在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账户维护、校级班级组织机构创建、考生报名号生成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
2020年12月1至5日,各校指派专人,开放网络教室,组织考生集中有序进行网上填报工作,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考生网上报名,确保每一位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并上报。
在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报名点务必做到:
1、安排各班主任审核并组织本校应届毕业学生按规定号段报名。
2、安排专门人员审核并组织具有彭阳县户籍的往届考生按规定号段报名。
3、凡“限报”考生全部在县教育考试中心履行报名手续。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分别于下列时段参加现场确认:
第一时段:2020年12月6日至8日,共3天,凡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第二时段:2020年12月9日至17日,共9天,各报名点按照县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组织报名考生现场确认。
第三时段:2020年12月18日至23日,由县职业中学安排,县教育体育局指派专人到县职业中学顶岗实习企业为考生现场确认。
第四时段: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仍未确认的考生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
(四)缴费
现场确认无误后,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只有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具体报名缴费数额如下: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必缴);
体育类报名考试费为每生50元(兼报者缴);
艺术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兼报者缴),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兼报者缴),戏剧与影视学类每人次20元(兼报者缴)。
英语口试费为每生30元(兼报者缴)。
五、审查认定
(一)户籍审查
户籍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需在申领报名号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彭阳县2021年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查表》,由班主任、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和县级教育考试部门逐级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为复审阶段: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初审结果将考生户籍、身份信息编制成册,提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核;待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再将有关考生的户籍、身份信息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复审,最终复审结果将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学籍审查
为确保考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学籍审查工作分如下两种情况:
1、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协助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明确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
2、往届毕业考生需向报名点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原件,明确考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实际就读年限等信息,学籍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三)资格认定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阶段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招委会关于考生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认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项目资格认定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1、班主任认定:根据考生网上填报情况,结合其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班主任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果必须告知考生本人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标注。资格认定结束后,各班主任要按照学校安排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2、校级认定:“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班主任的审核认定结论,结合考生所提交的户籍、学籍资料,对照各项资格标准逐一核对予以认定。如班主任的认定结果有误,需将其认定结果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考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如班主任的认定结果正确,需及时进行审核上报。
3、县级认定: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学校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资格认定结果,结合考生提供的户籍、学籍等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如校级的认定结果有误,需将其认定结果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干事;如校级的认定结果正确,需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审核上报,并将最终认定结果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审查认定工作实行集中认定和动态调整的办法,2020年12月1日至31日为集中审查认定时段;2021年1月1日至本年度高校录取开始前为动态调整时段,对考生报名资格和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的认定结果存在问题的,随发现,随更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提供了虚假证件、资料而导致资格认定不符合实际的,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互协调,通力合作,确保我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高中学校要确定专人办理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开具相关证明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公安、教育等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作联动,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办事流程,严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关,有效遏制违规报考行为。
(三)高中学校要强化学籍管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一旦发现,必须如实报县教育考试中心核实并确定其报考资格。各校在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过程中,要继续发挥医教联合体作用,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请假外出返校师生的健康监测以及校外报名考生体温检测工作,全程做好报名师生的健康防护,确保校园防疫安全。
(四)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各相关人员要认识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对于高中学校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就读证明等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将严肃进行问责追责。
七、举报、咨询电话
为确保2021年我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公平、公正,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特公布举报、咨询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0954-7012516
县教育考试中心0954-70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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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54-701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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