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彭阳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彭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彭阳县民政局
彭阳县财政局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宁教基[2017]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核心任务,以关注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完善特育体系、推进医教结合、实施融合教育、促进内涵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改革创新,优化特殊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水平,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全区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学前、高中阶段及高等学校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师队伍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送教上门、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高。
二、工作原则
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体局根据情况安排相关学校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三、具体措施
(一)继续推进残疾人义务教育
1.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学校要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联康复机制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做好就学安排工作。县残联提供全县残疾儿童少年户口档案,县教体局根据户口档案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统计,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针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未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给予经济帮助,因其他原因造成未入学的,要积极动员安排入学。
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实施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注重学生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定期开展特殊教育教研和交流活动,搭建特殊教育教师交流和提高的平台。要安排素质高、责任心强、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学工作,使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能力、生活适应能力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提高。
(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1.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学龄前残疾儿童纳入全县学前教育管理和资助范围。支持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建民营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辖区内残疾儿童入园。县残联要根据全县残疾儿童数量,大力推进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医教结合”康复训练,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为残疾儿童康复提供最佳机会。
2.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满足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中考、高考时要为残疾考生提供合理便利条件。县职中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设置适合残疾人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加强劳动技能培养,保证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时间达到规定要求。积极为残疾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创造条件,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向残疾学生开放共享。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继续加大特殊教育投入。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学前、高中阶段教育生均财政拨款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纳入国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2.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增加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逐步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逐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 5年免费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制定编制标准。进一步盘活教育资源,挖掘内部潜力,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可适当增配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兼职特殊教育教师。
2.保障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学或管理任务的教师、送教上门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任务的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3.加强教师培训。开展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师资培训中心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保障机制
(一)明确职责,建立特殊教育工作机制。建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教体局要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检测服务和动态管理,与卫计局、残联共建残疾儿童信息库,对残疾儿童进行合理安置,实施对特殊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科研,确保特殊教育质量。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资助力度,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民政局负责福利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对孤残儿童的教育与康复,关心孤残儿童生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福利机构相关人员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计局负责对残疾儿童的诊断、评估与康复指导,配合教育、残联部门共建残疾儿童信息库,组织医疗机构医学专家为特殊教育机构提供医学服务,制定医教结合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残联负责开展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和随访,协助教体育、卫计局做好残疾学生的入学安置、医教结合服务等工作,并与教体育、卫计局共建残疾儿宣信息库,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器具配发等工作。
(二)统筹规划,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突出政府主导责任,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特殊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按照自治区规定标准,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对在我县普通高中、职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免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由县财政从自治区安排的助学金中解决,在我县幼儿园、学前班就读残疾学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加强督导,提升特殊教育工作水平。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全县部门年终工作考核,针对各部门(单位)职责,制定考核标准,量化打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县教体局每年要组织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整体考核。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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