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94215
文号
彭教体发〔2018〕403 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11-21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彭阳县辍学学生复学巩固安置方案》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8〕403 号

县职业中学、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现将《彭阳县辍学学生复学巩固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118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辍学学生复学巩固安置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按照《彭阳县中小学控辍保学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中小学辍学学生“清零行动”,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中小学辍学学生因人施策,全部劝返复学并加强教育管理,确保进得来,留得住,不少一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辍学学生复学安置工作,成立复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韩星明  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杨天仓   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韩文涛  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世权  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员: 王国强  人事股股长

       冯国顺  规划股股长

       田志力   教研室主任

       祝秉忠  教育股股长

       韩永幸   综治办主任

       孙国顺   财务股股长

       张耀全   资助中心主任

各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学学生的安置,解决复学学生的入学和学习保障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祝秉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安置和管理

全县复学学生安置和管理由教育体育局负总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复学学生安置和管理,为各学校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全力保障复学学生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

(一)针对已劝返复学的辍学学生,由原学校安排报到注册,安排班主任、科任教师、宿管员、保安为巩固责任人,分情况进行安置保学。

1.对辍学的七、八年级学生,复学后到原学校报到,由原学校根据学生辍学的实际情况和学生上学意愿,对愿意上职中的学生由学校负责人护送到职业中学报到注册,并办理移交手续,原学校保留学籍;对不愿意上职中的学生,可依据学籍档案安排到原学校、原班级就读,也可统筹编班,因材施教。

2.对辍学的九年级学生由学校校长、教师、教体局包乡干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全力动员劝返。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文件精神,全县15周岁以上超出义务教育规定年龄段的辍学学生可以选择区内部分公办职业学校、县职业中学就读,自主选修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或临时开设的专业进行学习培训。县职业中学要设立技能培训班,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对劝返复学的九年级辍学生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愿意进入原学校继续学习的,由原就读学校无条件接收,并安排就读。

3.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校长为复学学生巩固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本着劝返学生按学籍档案年级或辍学学段就读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劝返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部分经劝返返校,但辍学时间较长确有降级就读意愿的学生可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安排适合的年级就读。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接收复学学生工作安排,要提前安排好接收教师,配齐课桌椅、床位、课本,提供必备的学习用具。要落实复学(进校后)接管制,责任到人,认真实施教师一对一管理和教育,必要时学校要设立“特长”“电脑班”等特色班。教师要有仁爱之心,真情控辍,真心关怀,坚决防止由于教职工歧视和冷漠或因宿管、保安管理不当导致学生二次辍学。

4.职业中学校长为复学学生安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制定详实可行的培训和管理方案。全县九年级辍学学生劝返后,绝大多数可到县职业中学报到,自主选修职业中学开设的专业或临时开设的专业进行学习培训。职业中学要竭尽全力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统筹专业、统筹编班、选派责任心强、有爱心的教师担任班主任,配强科任教师,提前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岗位人员,准备好教室,配齐课桌椅、床位、教材,提供必备的学习用具,安排好学生食宿,要严格落实进校接管制,责任到人。要加强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不得歧视、侮辱劝返的辍学学生,确保顺利完成学习培训。教育体育局将在每年四月中下旬对进入县职业中学就读的学生进行考试测评,确保每位学生取得义务教育证书和相关专业培训证书。

5.为有效管理劝返学生,各学校要与返校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家长责任,确保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对劝返学生进行集中教育,组织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新修订)》,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针对未劝返复学的辍学学生,安排原学校领导为巩固责任人,学校要负责汇总上报,协助乡镇、村干部摸清学生辍学原因与具体去向,教体局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生的就学情况。

1.对因残疾无法返校上学的学生协调残联办理残疾证明,按照残疾程度统一纳入当地公办中小学随班就读,重度残疾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当地公办中小学特殊学生送教上门计划。

2.对举家搬迁无法联系的辍学学生,乡镇要联系有关部门摸清辍学学生的搬迁地,教体局负责联系学生搬迁地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学生的就学情况。

3.对已婚的辍学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到县职中就学,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4.对父母需要照顾的辍学学生,乡政府及村干部负责对其家人的资助帮扶,确保学生上学无后顾之忧。

5.对上技校的学生,学校要负责落实就读学校,学生就读情况,并联系取得就读证明。

6.对小学毕业后初中未录取的学生和转出后在其他学校辍学的学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和划片原则安排就学。

(三)县教体局各定点联系组是辍学学生劝返和安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本乡镇辍学学生全部到校。要深入学校和每个辍学学生家庭,帮助学校,协助乡镇和部门全力做好学生劝返和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劝返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和教师对摸底和劝返工作做实做细,取得实效。

(四)针对每一名辍学学生,要因人施策,切实加强管理。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宽保学渠道,因人施策,因材施教,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实施爱心帮扶和贫困救助,加强对大病重病、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明控辍保学工作纪律,高度重视对复学学生的心理疏导,消除抵触情绪和厌学心理,确保留得住。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学校、县城各小学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全县脱贫攻坚的高度,站在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认清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具体安置方案,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复学无障碍,到校有人管。

(二)明确责任。

1.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安置辍学学生的主体责任单位,校长是做好复学学生安置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靠前指挥,亲自参与,亲力亲为。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各个环节安排好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县教育局要积极与县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辍学生劝返安置工作中突发情况,及时掌握未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籍库中辍学生的基本信息及动态,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监管,严格学生学籍转入、转出程序;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三)健全机制。实行劝返复学工作周报制度。各学校每天要对辍学学生返校情况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教育局每天通报劝返情况。

(四)强化问责。县教体局复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学学生安置巩固工作的督查。督查中对不顾大局,不讲政治,工作推诿扯皮,落实措施不力,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效果的学校校长就地免职,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劝返复学的学生,凡因歧视冷漠或各环节管理不善导致二次辍学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宿舍管理员、保安及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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