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工作机制的通知》(宁教工委办〔2018〕1号)文件要求,确保到2020年,全县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6%和95%以上的目标,真正做到“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促进我县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彭阳县教体局决定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干部与处室定点联系学校的工作机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任务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干部与处室定点联系学习工作机制,每位局级领导干部与相关处室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学校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完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不能少、在校生巩固一个不能少、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一个不能少”的工作要求,强化乡(镇)村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的“三包三保”和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之间签订学生入学目标责任书的“双线控辍”责任体系,推行控辍保学县长、局长、乡长、村长、校长“五长制”,锁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学校,加大帮扶、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控辍,组织和督促适龄少年儿童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建立学生人数核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将本校学生学籍花名册打印后交到政教(教导)处,政教(教导)处到各班进行学生人数核查,确保各班级学期初人数和学籍人数一致,核查后于第三周报学籍管理员备案,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政教(教导)处每周核查各班级人数,适时了解掌握学生巩固情况,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存档。
(三)建立劝返工作制度。学生无故未到校上课,要及时劝返。学生无故旷课三天以上,具体去向明确,学校两次以上劝返未果的,必须填写辍学学生学生花名册,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标注为疑似辍学,并报教体局教育股和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对具体去向不明的,由学校和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当地派出所报告查找下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对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的,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辍学学生劝返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经动员返校复学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教体局教育股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在学籍系统中及时标注为复学,学校要将历次动员工作佐证材料(照片、工作记录等)存档备检,对瞒报、漏报和不作学籍标注处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班主任、学籍管理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辍学学生复学巩固安置制度。
1.各学校要本着劝返学生按学籍档案年级或辍学学段就读的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劝返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年龄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接收。对经动员返校的学生,班主任、科任老师要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和心理辅导,从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确保返校学生不再流失。
2.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千名教师走万家”活动,重点走访孤儿、单亲、贫困、残疾人、外来务工、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全面摸清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制度,采取师生间和生生间结对帮扶等办法,不断提高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信心,增强学习的有效性和获得感,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3.各学校要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硬任务和脱贫摘帽的硬指标,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台账(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台账和初中毕业未升入普通高中学生信息台账,加强排查,摸清情况,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扶贫方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一)强化监督问责。教育体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2018年教育重点工作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局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对联系点检查指导督促职责,与责任股室一道按照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深入联系学校组织开展督查工作,督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因地、因家、因人施策,“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排查工作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针对各自学校辍学学生实际,客观分析辍学原因,找准症结,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实行“1对1”“1对n”责任包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在校学生流动“日报告制”和辍学劝返学生“周报告制”(每周星期五将辍学劝返情况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推进有力、过程有痕、统计缜密、攻坚有效,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大问责力度。根据《彭阳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在控辍保学工作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轻重由教育体育局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纪律处分。对一些在学校管理不当、控辍保学制度不落实、控辍工作不尽力,消极怠工,等待观望的校长就地停职撤职,调入薄弱学校任教,终身不得调入县城学校。对教学不尽职、教育方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导致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和教师,可直接停职,扣除绩效工资,自付培训费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教。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微信、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区市县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相关政策规定,强化学校、社会和家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意识,共同营造依法治教、依法保教的社会舆论氛围。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8日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星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杨田仓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韩文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世权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宋治秀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王粉荣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成 员:张志良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余德刚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国强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田志立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祝秉忠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股长
冯国顺 县教育体育局规划股股长
杨万忠 县教育体育局师资培训主任
韩永幸 县教育体育局综治办主任
郭文甫 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办主任
杨 涛 县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主任
孙国顺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股股长
刘正才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中心副主任
余彩贵 县教育体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张耀全 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王廷库 县教育体育局信息资源中心主任
张正武 县教育体育局团工委书记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祝秉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系点划分
韩星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全面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点联系彭阳二中、白阳镇中心学校、草庙乡中心学校。
联络人: 余德刚 冯国顺
杨田仓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重点联系彭阳一小,彭阳四中、小岔乡中心校,冯庄乡中心校。
联络人: 张志良 杨 涛 祝秉忠
韩文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重点联系彭阳二小、古城中学、古城镇中心学校、孟塬乡中心学校。
联络人: 杨万忠 田志立
李世权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重点联系彭阳三小、新集中学、新集乡中心学校、罗洼乡中心学校。
联络人: 刘正才 王廷库 张耀全
宋治秀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重点联系彭阳四小、城阳中学、红河中学、城阳乡中心学校,红河镇中心学校。
联络人: 韩永幸 张正武 王国强
王粉荣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重点联系彭阳五小、王洼中学、交岔中学,王洼镇中心学校、交岔乡中心校。
联络人: 郭文甫 余彩贵 孙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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