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督),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彭阳县于近期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内容社会认可度调查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了解公众对其本县学前教育认可度情况。
二、调查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园长、教师、学生家长等。调查对象以学生家长为主。
三、调查方式社会认可度调查问卷分为 A 卷(调查学生家长)、 B 卷(调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C卷(调查园长、教师),分别对不同对象进行调查。
四、调查数量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的数量按样本县常住人口的 1‰确定(数据来源于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在 20 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为200份。
五、工作要求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采用二维码方式进行。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园长、教师、家长问卷调查由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通过网络提前进行。调查样本县需在政府网站投放二维码,于2025年6月12日至17日完成问卷调查任务。

彭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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