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20-00105
文号
彭招委发〔2020〕11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7-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彭阳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彭招委发〔2020〕11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初中学校:

为做好我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086号)、《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职成〔202098号)等文件精神和固原市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考报名

(一)报名范围。县内各初中学校2020年在籍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彭阳户籍、全国学籍、有意愿回彭参加考试的县外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考并参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往届生可参加报考但只能参与中职学校录取。

县内各初中学校在籍八年级学生全部参加报名考试,成绩计入2021年中考成绩。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2020年所有参加中考报名的学生,可登陆固原教育招生考试网(http://www.gykszx.com)进行自主填报,报名数据实行班级初审,学校确认,县区审核,市级审核四级管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中考全区统一笔试时间安排在7月18日至20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二)九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考核于6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能力测试于616日至618日进行;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力测试于615日至18日进行。

三、考试方式

(一)九年级中考由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和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构成。文化课试题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信息技术能力测试由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县教体局组织统一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考核评定。

九年级中考总成绩共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60分(物理85分、化学75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合卷100分(道德与法治70;历史、地理、生物各为30分);综合素质评价60分(学校考核45分、信息技术能力测试15分)。

语文考试不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数学、理化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英语考试先进行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左右,考生边听录音边答题,录音只播放一遍;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学生可以翻阅所带资料,但不得讨论,须独立作答。道德与法治为必答科目,历史、地理、生物三科为选考科目,考生可从中选答一科试题作答。

(二)八年级中考试题包括地理和生物学2科,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测试由县教体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采取送考到校的方式测试。

八年级中考总成绩共40分(其中地理和生物学每科30分,考生选择一科成绩计分;生物学实验操作10分),计入2021年中考总分。

地理和生物学文化课考试实行合卷考试,两科均为必答,采用开卷方式,学生可以翻阅所带资料,但不得讨论,须独立作答。

四、照顾政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19115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宁应急〔201966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项目:

(一)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照顾10分;

(二)符合条件的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根据优待政策类别和审核结论给予10分、8分、5分照顾;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需在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按照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优先选择优质学校。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5分;

(四)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五)残疾人考生照顾5分;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参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意愿接受中高职贯通培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承担培养任务学校兜底录取(需通过“中职招生管理平台”提交《教育扶贫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

上述照顾赋分项目,对于同时享受多项照顾政策的累计不得超过10分。

五、招生录取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按照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指标,在科学分配,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县教体局将综合考虑县内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因素,将计划合理分配到县一中和县三中,同时结合各初中学校九年级中考报名人数,将县内外优质高中、示范高中在我县招生计划的60%按比例分配到县内各初级中学

(三)录取原则

1.成绩优先原则。以中考成绩(中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指标到校原则。各优质、示范高中录取时先完成指标到校计划,再进行剩余名额的录取。县外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制度,一般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不低于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对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仍没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中学校,所分配名额可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

3.特长培养原则。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综合提升学校育人质量的同时,注重特长生的培养。

(四)录取程序和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1)公布县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在县内普通高中录取前,由县教体局公布2020年彭阳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2)县外普通高中录取。县外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区、市下达到我县的招生计划,在完成优质高中招生计划60%指标到校的基础上,录满剩余招生计划,并将录取学生名单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3)县内普通高中录取。县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4个批次进行:

自主招生。县内普通高中学校按本校招生计划的30%择优自主招生,分数不得低于县外优质高中在我县第一次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其中县一中自主招生数纳入“指标到校”名额。自主招生结束后,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招生结果,逾期不报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指标到校录取。县一中属自治区示范性优质高中,其60%的指标到校计划,由县教体局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计划数结合自主招生情况统一录取。

特长生招生。县一中、县三中各分配25个计划用于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其中音乐、美术特长生各不得少于3人。县业余体校分配12个体育特长生计划录取到普通高中,其中足球特长生不得少于3人。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县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下80分。

县一中、县三中、县业余体校要在特长生招生前制定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审核程序、审核办法等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和招生结果必须在县政务网等平台公示并上报县教育考试中心备案,未公示、未备案的招生结果视为无效。各校未完成计划纳入下阶段录取。

④电脑派位录取。在完成县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县内自主招生、指标到校、特长生录取后,剩余计划实行电脑派位的办法将剩余计划随机录取到县内普通高中。录取期间将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并请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2.职业高中(中职)学校录取

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后,各初中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职成〔202098号)要求,及时组织线下考生在“宁夏中等职业学校暨技工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平台地址:http://zzzs.nxeduyun.com/student)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凡未被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全部兜底录取到县职业中学。

(五)公布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由县教体局通过县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彭阳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果》。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各普通高中学校及时向所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报到注册相关事项。参与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招生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入学报到。

(七)学籍管理。县教体局依据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结果和各学校报到注册情况于20209月底前完成高一新生电子学籍注册。依据学籍管理规定,高中学校不得有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20年,是自治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开局之年,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特殊因素影响,考试组织形式、录取照顾政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初中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我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工作。在学生报名、志愿填报等方面,要给学生更多关怀与支持,不得阻挠或变相阻挠学生报名,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干预学生志愿填报。

(二)严防严控,确保安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初中学校考前务必严格按照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学生个人防护工作和健康监测工作;考试期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学生的交通、食宿管理,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做好学生防暑、防灾工作,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地参加考试。

(三)加大宣传,做好服务。根据今年中考多项政策变化的新特点,各初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录取照顾政策、中职学校录取方式等进行专项宣传解读,确保考生及家长对政策变化相关信息应知尽知,为学生理性选择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帮助。特别是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后,要组织招生干事、班主任等人员成立本校中职招生服务工作组,指导学生在中职招生工作平台上正确填报志愿信息,查看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等。各高中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要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师资力量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四)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各初中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阶段工作中要确保信息公开,所有上报信息考生本人必须知晓,严禁班主任或其他科任教师代填代报。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等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必须在班级、学校范围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九年级申报照顾项目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件类申报项目统一填写《彭阳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照顾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少数民族照顾项由各校在报名阶段进行审核,无需报送相关资料。7月20日前,各校填写《彭阳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照顾项目汇总表》(附件2),连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县教育考试中心审核。

(五)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如实审核,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彭阳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照顾项目申报表

    2.彭阳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照顾项目汇总表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打印本页

主办: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子信箱:pyxxxzx2010@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502000001
宁ICP备11000053号-1 网站标识码640425000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gywa761@163.com
中央举报中心 网站地图

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