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固党发〔2019〕12号)精神,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供养困难问题,打好脱贫富民决胜战,固原市政府决定对在市外就读中职的农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市外中职农村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资助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被市外中职学校录取的农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资助政策。按照每生每年免住宿费800元、免书本费400元、补助生活费500元标准执行,资助两年(中职一、二年级)。
二、资助实施流程
(一)组织申报信息采集。市外中职农村学生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申报,县教体局于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分别审核汇总上报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受助学生花名册(附件3)和资助汇总表(附件4)。受助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固原市市外中职农村学生精准资助申请表》(附件1);②本人在中职学校入学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③户口本原件经学校审核后提供户主和学生本人页在同一张A4纸上的复印件、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在同一张A4纸上的复印件。以上材料,由申请受理人员负责复印1式2份(申报材料学生所在初中学校1份,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份)
(二)资助对象确认。资助对象确认分宁夏区内固原市外就读中职农村学生和宁夏区外中职学校就读农村学生两种情况。宁夏区内固原市外就读中职农村学生由各初级中学负责核实学生户籍信息,收集相关资料,学生在校情况由教体局在中职学籍网上查询确认;宁夏区外中职学校就读农村学生由各初级中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备案招生的区外中职学校名单》(附件2),用“户口簿(确定是否农村户口)+入学录取通知书(确定就读学校是否在资助范围)+到校报到注册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确定是否在校就读)”来确认。
(三)项目审核。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由专职人员负责该项目审核汇总和全面实施工作。
三、资助资金发放
春季学期在5月下旬,秋季学期在11下旬由教体局统一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咨询电话:0954—7015938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固原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