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76727
文号
小中心校发〔2018〕40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8-30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中心校发〔2018〕40号

  为了贯彻落实彭阳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彭教体发〔2018〕266号)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确保我乡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结合小岔乡2018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招生适龄幼儿;小学招收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休学返校学生,随亲就读转入学生。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学前一年儿童及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招生工作作为我校校务公开重要内容之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三)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入原则。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保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到学校就读的,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年龄:幼儿园入学年龄截止2015年8月31日;教学点学前班入学年龄截止2013年8月31日;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8月31日,不具备条件的入学年龄截止2011年8月31日。

  2.招生时间:2018年9月1日。

  3.招生所需材料:新生报名时需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随班就读,要妥善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服务。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5.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由学校做好相关资料,开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学籍,逾期不再受理。

  (2)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工作并交中心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招生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坚决贯彻县教体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 ,成立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焕  小岔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甄维国  小岔乡中心学校书记

  成 员:韩玉文  小岔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尹士勤  小岔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席博玮   小岔乡中心学校教研员  学籍管理员

  虎志俊   小岔乡中心小学校长

  李 刚   小岔乡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忠孝   小岔乡榆树教学点校长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包括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并督促各学校(园)落实;协调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联系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我校招生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建档工作,完善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严禁空挂学籍,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09547783487

  (四)重视宣传引导。要利用报公示栏、网络等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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