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彭教体发〔2018〕26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冯庄乡2018年秋季小学、幼儿园布局及生源分布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招生1个班30人;小学招收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村小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学前一年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招生工作作为我校校务公开重要内容之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招生”。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三)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村小学周边没有幼儿园覆盖的,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入原则。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相关学校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年龄:幼儿园入学年龄截止2015年8月31日;村小学前班入学年龄截止2013年8月31日;小学入学年龄截止2012年8月31日。
2.招生时间:2018年9月1日。
3.招生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等材料。
4.片区划分:
冯庄乡中心学校:冯庄村、茨湾村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冯庄乡中心幼儿园:冯庄乡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冯庄乡小湾小学:小湾村、羊草湾村 、石沟村适龄儿童 ;
冯庄乡崾岘小学:崾岘村适龄儿童;
冯庄乡小园小学:小园村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冯庄乡上湾小学:上湾村、崖湾村、高庄存适龄儿童。
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学校随班就读,各学校(园)要妥善安排并给予必要的关爱和服务。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6.转学和新生学籍管理。
(1)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学籍,逾期不再受理。
(2)各校(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工作并交中心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招生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坚决贯彻县教体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 ,成立彭阳县罗洼乡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忠平 冯庄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马升平 冯庄乡中心学校书记
成 员:董凤岐 冯庄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虎 凯 冯庄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张海年 冯庄乡中心学校工作人员
各村小、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包括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方案并督促各学校(园)落实;协调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联系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我校招生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建档工作,完善电子学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严禁空挂学籍,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学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并设立监督电话:13895347210 13469647531
(四)重视宣传引导。各学校(园)要利用报公示栏、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彭阳县冯庄乡中心学校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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