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根据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 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之规定,我校2018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将坚持“就近、划片、足龄”的原则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数:
一年级2个班,共计100个学位。
二、招生范围及办法:
我校将按照《彭阳县城区初中、小学入学新生家庭住址摸底结果公示》优先招收白阳镇周沟村辖区,白阳镇郑河街居委会辖区内朝那路以西,北至悦龙山,南到栖凤山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房的(不含未入住房产)年满6周岁的(2012年8月31日前(含)出生)适龄儿童。
在接收完服务片区内有户口或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后,学位还有空缺时,服务片区内无固定住所的其它适龄儿童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若登记人数大于学校剩余学位,学校将采取随机抽签方式补齐空缺学位,抽签时间定于8月28日上午10:00进行,如有变故将另行通知,未抽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将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预招生名单公示时间
8月29日—31日
四、新生报到注册时间:
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五、所需证件:
1、白阳镇周沟村片区内有户口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入学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审核证明;
2、在白阳镇周沟村片区内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房管局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户口本及复印件(户口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出生证、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审核证明;
3、服务片区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户口本及复印件、出生证、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审核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登记,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①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居民小区);
②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在父母以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上并共同居住的,提供户口本、相应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
③居住在自购的门面房内,在县城内确无其他住房的,提供门面房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门面房);
④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及银行缴费单据;住生态移民房的提供县移民办介绍信(合缝)及银行缴费单据;住拆迁安置房无房产证的提供县拆迁办提供的安置协议、县不动产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4、服务片区内无固定住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出生证、体检证明、租住合同书、儿童预防接种证及防疫站审核证明,到学校登记。
监督电话:13895447617
招生热线:0954-7014351
特此公告
彭阳县第四小学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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