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74644
文号
红学发〔2018〕59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红河镇中心学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8-2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红河镇中心学校2018年小学一年级、幼儿园招生方案

红学发〔2018〕59号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三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红河镇户籍或符合借读生条件的非红河镇户籍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各村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各村小学根据本年度各村居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为招生所辖地段范围。

  (二)在完成当年招收本村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根据学校所辖学生人数 ,跟踪未入学儿童,确定其在外就读学校,留存证件管理(确定就读学校、学籍号)。

  (三)非红河镇户籍儿童实行就近入学制度。

  三、借读生的界定

  借读生指的是非红河镇户籍儿童。分为两类: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一)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红河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生育子女。

  1、在红河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非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2、在红河镇内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3、父母一方是红河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红河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5、红河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6、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红河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7、符合红河镇及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凡在我镇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四、招生流程

  (一)户籍生:有红河镇户口的儿童,到所属小学直接报名入学。

  1、红河镇中心学校一年级、幼儿园招生区划分(按儿童户口所在地):

  中心小学:韩堡村、上王村;

  何塬小学:何塬村;

  文沟小学:文沟村;

  黑牛沟小学:黑牛沟村;

  宽坪小学:宽坪村;

  什字小学:什字村;

  友联小学:友联村、夏塬村徐沟队(马河梁)等;

  红河小学:红河村、徐塬村徐塬队;

  常沟小学:常沟村、徐塬黄山队等;

  红河镇中心幼儿园:韩堡村(不含居民点及前沟队)、上王村北山队、沿线友联村、红河村、常沟村、什字村(河北面)、宽坪村。

  美丽新村幼儿园:红河镇居民点、韩堡村前沟队、何塬村、文沟村、黑牛沟村、上王南山队。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时。

  3、报名地点:儿童户口所在地所属小学。

  4、报名材料:

  (1)、红河镇中心学校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红河镇户籍生);

  说明:幼儿园会统一由各幼儿园制定。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红河镇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并进行登记(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登记表)。

  (二)借读生: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实行就近入学,先统一报名,递交相关居住材料。

  1、政策性借读生带以下材料:

  (1)、红河镇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政策性借读生);

  说明:幼儿园由各园制定。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红河镇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户籍在红河镇以外的流动人口,需提供户籍查验原件、复印件;

  2、普通借读生带以下材料:

  (1)、红河镇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普通借读生);

  说明:幼儿园由各园制定。

  (2)、儿童、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查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儿童页。

  (3)、红河镇学生预防接种情况验证证明;

  说明:家长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一个适龄儿童只允许在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不得重复在其他学校报名。

  (二)、已入读小学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

  (三)、对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追究家长责任。

  六、职  责

  红河镇中心学校:

  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协调管理。

  各村小学、幼儿园:

  报名登记、资料录入、学籍上报、统计等工作

  

  附件: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红河镇学校:0954-7761109

  红河镇监督举报电话:7761109 

  

  彭阳县红河镇中心学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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