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26883
文号
彭教体发〔2018〕157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公开日期
2018-06-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彭教体发〔2018〕157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

  根据《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彭教体发〔2018〕53号)精神,县教体局、县人民教育督导室组织人员于4月8日至5月30日期间,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师生等方式进行。从督导检查的28所学校看,红河镇初级中学、新集乡初级中学、城阳乡初级中学、白阳镇中心学校、古城镇中心学校、王洼镇中心学校、红河镇中心学校、新集乡中心学校、城阳乡中心学校、草庙乡中心学校、冯庄乡中心学校、罗洼乡中心学校、交岔乡关口小学等学校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中,能够积极改善就餐条件,合理确定供餐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使营养改善计划得以安全顺利实施,目前,学校食堂实现了设施建设好、安全卫生好、饭菜质量好,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社会的广泛赞誉。但部分学校没有把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来抓,没有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的管理责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详见附件),且在自查自纠时又没有及时进行整改,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希望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6月15前报县教体局学生营养办(村小、教学点整改情况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汇总上报)。同时,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县营养改善计划“1654321”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

  附件:彭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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