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24772
文号
彭教体发〔2018〕125 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5-1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2018年全县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

彭教体发〔2018〕125 号

中心学校、城区幼儿园: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6号)要求,决定举办2018年全幼儿园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5月17(上午9:30开始 

  (二)地点: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城区民办幼儿园参评地点在县教育体育局4会议室;县幼、三幼在本园参评。 

  二、评选范围与分类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加工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2.存在以下任种情况的作品不能参加本届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破坏环境、不利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曾获得往届全国、全区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类别 

  1、科学类    2、益智类    3、建构类 

  4、运动类    5、艺术类(美工、音乐) 

  6、综合类(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三、申报要求 

  (一)参评数量 

  1.每所幼儿园作品范围不少于4个类别,每件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每位作者限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二)参评要求 

  1.县教体局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评选活动,在遴选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展评。 

  2.参评教师需提交《2018年全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交教育股,电子版发到2949898251@qq.com邮箱。 

  四、评选小组 

  组长:李世权 

  成员:祝秉忠  高 远  刘 静   李彩萍   剡晓娟    

  五、工作要求 

  1.评选组要客观公正的评选出优秀作品。 

  2.作品评选在分类基础上按作品的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统一评价。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5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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