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425003/2018-10080
文号
彭教体发〔2018〕36号
发布机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彭阳县教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3-08
有效性
有效

彭阳县关于呈报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的报告

彭教体发〔2018〕36号

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3)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于116日至35日,组织开展了彭阳县2018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以6所民办幼儿园为宣传主阵地,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有效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开展了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使人民群众能够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让人民群众过上了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二、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县教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彭阳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针对年末岁首,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期,县教体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教育重点、细化了宣传工作职责和要求,保证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是立足实际,注重宣传成效。县教体局教育股、财务股等相关股室和各民办幼儿园能够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通过微型公众号、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宣传教育的受众率和覆盖度,宣传教育效果明显,2018年春节期间,彭阳县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四是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县教体局教育股、财务股等相关股室和各民办幼儿园将以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3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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