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民办幼儿园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自治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有效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3月5日。
三、活动要求
(一)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县教体局决定成立彭阳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韩星明
副组长:杨田仓
成 员:余德刚 孙国顺 祝秉忠 王 宁 刘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财务审计股,具体负责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春节”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年末岁首,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期。各民办幼儿园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违规收费、高利率、高回报向家长筹集资金等情况发生,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立足实际,注重宣传实效。县教体局各有关股室和各民办幼儿园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型公众号、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受众率和覆盖度。县教体局各有关股室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突出民办幼儿园的主阵地,坚决守着非法集资的底线。
(四)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县教体局各有关股室和各民办幼儿园要以次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宣传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归纳总结此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018年3月9日前将总结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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