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普通高中、职业中学:
为做好我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彭阳县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彭阳县招生委员会
2017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彭阳县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2月1日至5日进行。为认真做好我县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高校招生环境,依据《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办 [2017]18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沙广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韩星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王宏东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余长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田仓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彦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永明 县文广局副局长
祁 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杨田仓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韩 龙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刘永明 县文广局副局长
虎志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永志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杨存政 县一中校长
杨志钰 县三中校长
姬志林 县职中校长
杨 涛 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相关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听取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汇报;审核全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
2、工作小组职责:组织全县考生报名,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具体工作,完善学籍、户籍审核联动机制;制定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制度;监督审核教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具证明的真实性及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对户籍、学籍不在本辖区的考生进行户籍、学籍真实性调查。
3、部门职责:
(1)宣传部门:协助县教育考试中心和相关学校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宣传工作,特别是今年有关艺术考生报名和录取相关政策的改革内容要重点宣传。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社会、考生及家长知晓今年报名政策的规定,尤其是我区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和流动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宣传内容,要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考生及家长对高考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责任人:刘永明 联系电话:13469547306
(2)公安部门:负责普通高中学生户籍审查和第二代身份证审核(办理)工作;各派出所负责辖区考生户籍审核人员必须对每位考生户籍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严格审核户籍迁转变动及更改情况,尤其是户口迁入我区外省籍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迁入时间及户成员情况,坚决杜绝考生户籍造假行为;负责配合教体局开展对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过程中考生相关户口信息的复核工作;在严格考生户籍审查的同时,一并审核确定考生户籍类型,确保考生充分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责任人:张彦文 联系电话:13519544586
韩 龙 联系电话:13895144321
(3)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审核来宁投资经商注册登记、纳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真实性,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人:虎志忠(工商局) 联系电话:13995047768
高永志(国税局) 联系电话:13909547252
(4)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学籍审核、信息采集、档案建设、高考报名资格初审及文件保管等工作;初审考生本人申报的所有照顾项目,并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信息及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电子信息准确无误;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特别是对考生学籍和户籍的审查;负责将所有报考考生名单、限报考生名单、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名单、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考生名单、非宁户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县教体局7012516、县教育考试中心7012525)和举报信箱(pyxkszx@163.com),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信息要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特殊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人:杨田仓 联系电话:13895347036
杨 涛 联系电话:13995247134
(5)各高中学校:组织本校常住户口在区内的应届学生高考报名工作;出具本校学生的学籍证明;负责向本校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招生报名的相关政策;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专项计划资格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协助县教育考试中心采集考生信息等工作。
责任人:杨存政 联系电话:13909548068
杨志钰 联系电话:13895147163
姬志林 联系电话:13469647856
(6)其他为流动人员子女高考报名提供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由用人单位出具就业证明,县人社部门负责审查在非宁户籍考生父母的就业情况和考生家长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县住建部门审核考生及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情况;高中学校及县教育考试部门审核考生在宁夏就读情况。各部门(单位)审核后需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县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等工作。
责任人:涉及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准备工作
为确保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各校务必于2017年11月23日前告知考生准备户籍改革后新版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确保考生现姓名与学籍库中的姓名一致;培训并明确班主任、招生干事等相关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审核权限、工作责任等;指导考生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认真填写“彭阳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核表”,学校填写并审核其学籍信息,如果属政策性移民的考生还需填写《国家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登记表》并到户籍所在地移民部门确认;各校招生干事在县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账户维护、校级班级组织机构创建、考生报名号生成等工作。
(二)网上报名工作
2017年12月1至5日,各校指派专人,开放专用网络教室,组织考生集中有序进行网上报名的填报工作,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网上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完成网上填报。
在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报名点务必做到:
1、安排各班主任审核并组织本校应届毕业学生按规定号段报名。
2、提前安排专门人员审核并组织具有彭阳县户籍的往届考生按规定号段报名。
3、凡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64”的考生全部告知考生到县教育考试中心报考。
三、审查工作
(一)户籍审查
户籍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考生需在申领报名号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彭阳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情况审查表》,由班主任、学校招生专干和县级考试部门逐级进行审核。
第二阶段为复审阶段: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初审结果将考生户籍、身份信息编制成册,提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核;待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再将有关考生的户籍、身份信息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复审,最终复审结果将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学籍审查
为确保考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学籍审查工作分如下两种情况:
1、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协助考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明确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就读年限等信息。
2、往届毕业考生需向报名点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原件,明确考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就读年限等信息,并有经办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互协调,通力合作,确保我县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高中学校要确定专人办理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开具相关证明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公安、教育等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整体联动,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办事流程,严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关,有效遏制违规报考行为。
三是高中学校要强化学籍管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一旦发现,必须如实报县教育考试中心核实并确定其报考资格。
四是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老师要认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对于高中学校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就读证明等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规依纪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实行工作问责制和依法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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